“這車都開五年了,突然說有盜搶嫌疑就不讓我上路了。”4月10日下午,王先生指著停在自家門口的桑塔納2000說。
3月20日,王先生開車到檢測場年檢,檢測人員突然發現,該車的發動機號和車架號與網上的嫌疑盜搶車完全一樣,不能通過年檢,遂立即通知立案的豐臺刑警支隊介入調查。
刑警隊將該車送到北京市車管總所進行檢測,發現此車與1998年上牌時的底案完全吻合,相關購車手續也全部合法,是一輛合法車。但是確有1997年的盜搶記錄。
“車1998年第一次上牌。2001年辦理二手車過戶手續,之后五次年檢都沒發現有盜搶記錄。”王先生不解地說。
豐臺刑警隊刑警表示“也許是當時盜搶車重新上牌導致一車兩牌造成的。”但王先生要求撤銷網上記錄通過車檢時,刑警表示此案還在偵查中,只有等案子破了才能撤銷網上記錄。“案子都快十年了,難道不破我就一直等著?”王先生說。
刑警建議王先生可以與車管總所法制科進行協商先通過年檢。但車管總所法制科和檢驗科同時表示,只要刑警隊的網上盜搶記錄還在,他們就肯定不能通過年檢,“我們沒有權力撤銷網上記錄,只有刑警才有。”
從4月1日起,王先生的車就過了年檢期,“現在上路只要抓著就罰200元,我已經停了10天了,難道要這樣一直等下去?”
(周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