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要求退還12日養路費;昆明市各部門采取措施加強管理
27日,春城昆明迎來了它的第二個“無車日”。自此,昆明成為全國第一個月月都有“無車日”的城市。然而,月月都搞“無車日”,引發了公眾的爭議,甚至有市民稱這是作秀。昆明市政府有關負責人稱,此舉決策是慎重的。
昆明“無車日”常態化
昆明近年來一直被交通擁堵困擾,主干道最多時近80%的路口擁堵,平均車速僅為10—21公里。
9月22日起步的“無車日”,讓昆明市政府看到了希望。當天,環境監測部門監測到:昆明與汽車尾氣排放相關的主要污染物指標明顯下降,其中碳氫化合物下降55.9%,二氧化氮下降45.1%;噪音下降約2.6個分貝;車輛數約少了41%。
于是,10月24日昆明市政府以公告形式規定:27日開始,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六都是昆明“城市無車日”。時間為9點至19點,共10小時,主城一環內只對自行車、公共汽車、出租車、特種車輛及其他公共交通車開放。全市各級各部門公車一律封存。27日,路上車輛少了,空氣質量提高了。
“每月一次‘無車日’是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做出的決策。”昆明市代市長張祖林說。
有市民要求退還12日養路費
“無車日”關系到各個群體的切身利益,自然會有不同的聲音。
第一種聲音,是對“無車日”心存疑慮。買車兩年的車主張云說,昆明市政府定下“無車日”有法律依據嗎?“無車日”是否侵犯了公民對合法私有財產的使用權?如果車主不聽勸阻,交警有法律依據罰款嗎?銀行職員李航宇則說:“養路費我可是交了整整一年,政府規定我有12天不能開車上路,是不是該把多余的錢退給我?”
有車族出行因“無車”不便
第二種聲音,是對“無車日”持反對態度或者持“無用論”。昆明市民薛嘉說,自己做服裝生意得靠汽車送貨,打車成本太高,“我做生意可是生計問題啊”。市民王女士則說:“周末我給孩子報了繪畫班。無車日出租車又難打,孩子還小,不能開車是不方便。”市民許偉則反問道:“‘無車日’給個人出行和整個社會增加了那么多成本,但到底有多大作用?我不看好。”還有市民問:“市政府不是在作秀吧?每月搞一次‘無車日’交通就能不擁堵了,就能節能減排了?”
多數市民擁護月月無車日
但是更多市民擁護月月“無車日”做法。市民李萬友說,每年的“無車日”由一增加到十二,不僅是數量上的遞增,更是質上的飛躍,其作用和意義遠不止于十二天“無車日”本身。昆明市民符江說:“月月無車日,至少讓我們看到了政府的決心。”
昆明各部門出臺配套措施
同時,“無車日”暴露出我國眾多城市公共事務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軟肋”。昆明市交警部門承認,目前公交車輛只承擔了23.5%的客流量,服務質量有待提高,需要在公交車設備、管理和調度方面加強努力。
為此,昆明市交警支隊宣傳處處長安紀德強調,在執法方面將以倡導、勸阻和宣傳教育為主;該市政公用局供水公交處處長高永生說,在公共交通方面,將采取優化調度等方法提高運力,同時加強對駕駛員的管理提高公交運行效率;同上次一樣,所有公車將一律封存。(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