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到駕照了,你就是合格的司機了嗎?
不!
全國每年這么多起交通事故當中,真正因為技術不佳而導致的并不多,絕大部分都是源于司機糟糕的情緒。早在1968年,英國心理學家Mryer H·Parry就開始研究交通事故中司機情緒方面的原因,并將司機在駕駛當中的野蠻駕駛(Aggressive Driving)行為進行了詳細的闡述,此后,又有不少心理學家對野蠻駕駛進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road rage”這個說法(國內似乎有人將其翻譯成“路恐癥”,但我認為“路怒癥”更為貼切一些)。當然,我們并不能將所有肇事司機都歸為“路怒癥”患者,但不少“壞司機”之所以頻繁出事故,的確與他的情緒不穩定有關系。
而學者們也對最容易引發“路怒癥”司機情緒的因素進行了歸類,其中包括:轉向不打燈、駕駛速度太慢,尤其是在過綠燈的時候速度太慢、不停地閃燈、緊隨其后、粗俗言語挑釁、斗車速、蓄意阻撓、轉左打右轉向燈或轉右打左轉向燈、過分占據停車位(隨意停車)、隨意并線。
看看,這些會引發司機狂躁的導火索可能你也會時有發生吧!而你看到別人這樣做的時候,是不是也感到焦躁萬分呢?沒錯,在你這樣做的時候,你并不會意識到別的司機已經開始憤怒了,而有人這樣對你的時候,你就會從心底里冒出一股怒火,恨不得加大油門沖上去狠狠撞它,或是將司機拎出來毆打一頓。是的,也許尚存理智的你只是這么想想而已,但情緒極為不穩定的司機或許就真的會這么做——這就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甚至是刑事案件。
這種情緒確實是因人而異,但有時即使是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段也會產生這種極端的情緒。這種情緒或許來源于人們對環境的認知。在拉扎勒斯的認知-評價理論當中,他提到,在情緒活動中,人不僅要應對環境中的刺激事件對自己的影響,同時要調節自己對于刺激的反應。也就是說,情緒活動必須有認知活動的指導,只有這樣,人們才能了解環境中刺激事件的意義,才可能選擇恰當的有價值的動作反應。簡單來說,比如上下班期間,你完全可以意識到這是堵車的高峰期,那么你在這個時候會變得從容,因為你知道,這是不可避免的;但假如你要趕飛機時在高速公路上遇到堵車,你會異常憤怒,因為在你的認知體系中,高速公路不應該堵車,況且你還很著急,一門心思就想如何更快地到機場。這時候你就很容易產生焦躁不安的情緒,“路怒癥”的情緒會猛然爆發出來,一發不可收拾。
其實,只要認識到,我們任何情緒都與認知有關系,那就等于找到了“路怒癥”的情緒根源。看到別人亂并線,你理解成他是要著急上班,而不是惡意挑釁,也許你就會原諒他;看到前面車輛車速太慢,你理解成他是新手,而不是要故意擋路,或許就不會產生憤怒的情緒。改變一下歸因方式,就是最有效的“路怒癥”情緒控制法。對于自己的駕駛行為,也嘗試著從別人的角度考慮自己的行為,你還會隨意并線、亂鳴喇叭嗎?——馬路上的其他車輛就是你的鏡子,你對鏡子微笑,鏡子也會對你展開笑顏。(陳鑫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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