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保險合同上明確規定了保險公司的職責和車主的權利,然而,發生交通事故后,依然有大量的糾紛發生。對此,保險公司人員透露,發生糾紛之后,能否理賠成功關鍵在于車主能否正確理解保險條款,避免因誤解而進入保險理賠的誤區。
泊車不當保險公司免責
張先生出去辦事,下車后將汽車停在坡道上,回來發現車身被刮擦。張先生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保險公司拒絕賠償。
專業人士提醒,這種自動溜坡現象,保險公司是不予理賠的。因此車主停車時,應注意選好安全的停車位置。
車上人員意外險必須投
周先生每年都要為愛車購買多種保險,但對車上人員險未在意。今年5月,周先生自駕車去西藏路上出了事故。由于沒投保意外險和車上人員責任險,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專業人士提醒,車險的兩個主險———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都沒有涵蓋駕駛員在內,有車族應補充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車上人員責任險。
第三者責任險不保自家人
劉女士開車快到自己家門口時,兒子聽到汽車聲飛奔過來迎接,劉女士不慎將兒子撞傷。她想,自己的車上了第三者責任險,應該能得到賠償。于是她到保險公司要求索賠,結果卻遭到拒絕。
專業人士提醒,第三者責任險中的“第三者”,一般指事故發生時造成傷害或損壞的對方的人或事物。不包括保險人、被保險人、本車發生事故時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
報案必須及時
張先生開車經過一十字路口,反光鏡將一女子撞倒在地。張先生給了她300元錢,私下了結。當晚被撞女子出現下身大出血———傷者不久前剛做了人流手術。因為病情嚴重,進行了子宮切除,造成巨額醫藥費。傷者家屬找到車主索賠,車主想到向保險公司報案,結果保險公司拒絕理賠。
專業人士提醒,按照車險合同,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公安交管部門報案,并在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因未及時報案導致保險公司對事故的保險責任或損失無法認定的,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事故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