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0月31日發出通知,決定自11月1日零時起將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價格每噸各提高500元。汽油和柴油的全國平均零售基準價分別由每噸5480元和5020元調整為5980元和5520元;上浮8%后的全國平均零售價分別為每噸6460元和5960元,折合每升約分別提高0.4元和0.46元。
成品油價格調整后,相關的鐵路貨運、民航客運、公路運輸等服務價格或收費需適當調整。為減少對群眾生活的影響,鐵路客運、城市公交、農村道路客運和民用天然氣價格不作調整。
以轎車計算,調整后單車使用成本增加3.61%,我們做了一個大致的測算:以一輛10萬元左右、1.6L排量、100公里耗油8升、每天總行駛里程50公里的轎車為樣本——
該車一年的總行駛里程:50*365=18250公里。以93#汽油零售價分別為每升5.27元
油耗:
100公里耗油8升調整前油費:18250*0.08*4.87=7110.2元
調整后油費:18250*0.08*5.27=7694.2元
一年增加油費為584元,比調整前提高8.21%。
調整后用車成本增加,需要注意的是,我們選擇的樣本是目前汽車產品銷售中比較集中的車型,對于不同的車型,情況可能不盡相同,對于油耗大的車型來說,燃油成本所占的比重可能更大,因此對使用成本的影響可能也更大。結合不同類型轎車的特征和近幾年的需求態勢,油價上升對市場所起的作用會表現在:
(1)對于價格比較低廉的經濟型轎車,由于對成本的敏感性更強,可能受到一定的沖擊,可能會產生社會公共交通對該部分車需求的替代。
(2)對于主流排量區間1.6升左右的轎車來說,產生的影響將比較有限。此區間內車型的近年增長均高于乘用車行業的增長,顯現出強勁的市場需求。該部分排量車型一般對應8—15萬元左右的價格區間,消費者收入的增長也可以有效抵減使用成本的增加。
(3)對于2.0升以上的轎車來說,影響尚有待進一步觀察;如果產生影響,最大的可能是對稍微低一些排量的車的需求替代。該排量區間車型一般對應15萬元—30萬元的價格區間,在其他稅費不變的情況下,油價提升對他們出行成本的影響幅度超過我們所測算的數值。因為該部分轎車的使用者一方面對于使用成本的敏感性不如前面兩類,另一方面卻又由于排量較大、油耗較多而新增的成本較大,因此綜合影響現在尚難判斷,我們認為未來幾個月的乘用車品牌銷售數據將比較重要,能夠反映出消費者對油價提升之后對汽車消費的選擇取向。
(4)對于2.5升排量以上的轎車,影響將非常小,主要由于該部分消費群體的特殊性。汽車對于他們不單純是一個代步工具,而有更高層次的含義,他們更多追求車的舒適性和豪華感,對價格的敏感度低。(陳杰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