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輕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賠”六大舉措:
1.增設17家輕微事故快處快賠服務點;
2.交強險無責方無須墊付400元;
3.公布快處快賠流程圖便民;
4.委托公共評估機構查勘、定損、核價;
5.多渠道提供《交通事故協議書》;
6.聯手打擊保險詐騙行為。
發生堵車可能只是1分鐘的事情,可是交警要出動大量的警力,花5分鐘甚至更多的時間來處理由此引發的交通擁堵。
據交警統計,輕微事故快處快賠從今年1月份正式實施以來,至今每個月仍有超過50%的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沒有立即撤離事故現場,導致事故現場的交通擁堵,也給當事人帶來了二次交通事故的安全隱患。
以剛過去的10月份為例,廣州市共發生輕微交通事故6384起。其中,3379宗輕微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并順利辦理理賠,另有3005宗輕微事故當事人因為不立即撤離事故現場而受到了交警的處罰。
據了解,雖然輕微事故快處快賠措施實施將近一年,但仍有部分車主對“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不太懂,特別是對“輕微交通事故”的范疇顯得概念模糊。交警表示:輕微交通事故指車輛在道路上沒有發生人員傷亡,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對于“輕微財產損失”的定義,一般是指“造成財產損失2000元以下,機動車僅車身前后保險杠、車燈、引擎蓋等外表件損壞,車輛可以繼續駕駛的。
而廣州市交警是從8月25日起,全面推廣輕微交通事故快處快賠6大措施,其中包括增設17家輕微事故快處快賠服務點、交強險無責方無須墊付400元等措施,進一步完善了輕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賠的處理流程。
“三步走”自助私了省時間
當在馬路上遇到輕微交通事故怎么辦?按照交警的建議,當事人應遵循“一定位、二撤離、三處理”的程序處置。即在事故發生后,當事人畫下輪胎位置后,在3分鐘時間內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停放,隨后雙方再自行協商,并通過合法的途徑向保險公司索賠。協商解決不了的可再報警。這種輕微交通事故的自助“私了”,不僅可以為當事人節省下時間,還可以避免影響道路交通。
廣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推廣近一年以來,仍有半數車主不愿“私了”,寧愿等待交警的事故處理員來處理。目前在市區內,80%以上的交通堵塞均由各種大小交通事故造成。
據悉,早前阻礙快處快賠順利推行最大的阻力來自于交強險的無責賠付條款。該條款規定,發生交通事故時,無責方承保公司應在無責賠付的死亡傷殘1萬元、醫療費用1600元和財產損失400元限額內向受害人賠償。盡管此條款體現了保護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立法宗旨,但很多車主卻表示難以接受。
今年8月25日起,廣州市交警推出新舉措,明確交強險無過錯賠償400元無須由無責方墊付,改由全責方的承保公司墊付,然后再由無責方車輛承保公司與有責方車輛承保公司之間解決。新舉措推出后,懂得自覺協商處理并順利辦理理賠的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明顯增加。
小事故自撤更劃算
小事故雖然大多涉及金額不高,可搭進去的時間精力卻不少。
一位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為車主算了一筆賬,按照交強險浮動原則,一年內發生兩次有責交通事故,保費上浮10%;而沒有發生有責交通事故的,可以依年頭減10%至30%。因此,對于一些有責的輕微交通事故來說,私了會更省錢。
該人士同時提醒車主,自行協商處理輕微交通事故需要保險理賠的,一定要向保險公司電話報案,并且事故各方當事人要盡快共同到離事故現場最近的保險理賠服務點,進行查勘、定損、核實。
輕微事故“快處快賠”措施問與答
問:自行協商處理的具體方法和步驟?
答:第一步:當事人應先互記下對方的車輛號牌、聯系電話,確認基本事故事實及成因后,將事故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
第二步:向保險公司報案,取得保險公司給予的報案號,相互查驗對方的 駕駛證、行駛證、保險憑證、檢驗合格標志等,再由任意一方當事人填寫“機動車輕微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協議書”,并由各方當事人簽名。
第三步:各方當事人各持一份《協議書》,相互約定時間及服務點(保險公司),于24小時內共同前往快處快賠服務點辦理理賠手續。
問:若當事人不自行撤離現場,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如何處理?
答: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責令其撤離,依法對駕駛人處以 200元罰款,并對駕駛人的其他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當事人按規定撤離事故現場的,交通警察對當事人除本規定第五條規定情形外的交通違法行為,不再給予處罰、記分。
問:哪些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等候交警處理?
答:車輛無號牌的;無駕駛證駕車的;飲酒或服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或精神藥品駕車的;一方逃逸的。
問:在高速公路上發生輕微交通事故是否也應快速撤離現場呢?
答:對在高速公路上發生的輕微交通事故,車輛能夠繼續安全行駛的,執勤民警應當立即指令當事人將事故車輛移至高速公路的收費廣場、服務區、加油站等安全地點。
車輛不能移動的,值勤民警在做好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后,通知拯救車輛及時到場將事故車輛拖至上述安全地點。
對發生在內環路上的輕微交通事故,執勤民警應當指令當事人將事故車輛移至內環路以外等不影響交通安全的地點,再按照快速處理的規定進行處理。(鄧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