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載44人的客車塞進了近60人,核載5噸的車載了近20噸的貨……這樣的超載車上路,自然是很容易出事故的。車輛被壓壞事小,造成嚴重事故后果事大。很多超載的司機都說自己是“情非得已”,為了錢財而超載不值得,生命的價值和家庭的幸福不是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
典型案例
超載背后的沉痛教訓
案例一:2007年12月,徐某駕駛一輛載重比核定載重量多一倍的貨車由南寧市往百色市方向行駛,駛至國道324線1775km+650m時,雷某駕駛重型罐式半掛車與徐某同向行駛,由于徐某夜間駕車注意力不集中,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一時剎車避讓不及,致使車頭追尾碰撞到雷某罐式半掛車車尾,造成兩車損壞,1人死亡,2人受傷。
根據《交安法》規定,交警認定徐某單方過錯造成事故,負事故全部責任。
案例二:2006年3月25日中午,南寧市交警接到崇左市交警協查電話后,在南寧友誼公路路段截下一輛企圖逃避檢查的超載客車。這輛車核載44人,卻多裝了9名學生和兩個大人。據崇左市交警介紹,他們在崇左截下的與這輛車同行的其它5輛車超員更嚴重,最多的超20多人,平均每車超17人。
根據《交安法》規定,交警對這些超載車輛進行扣車扣證處理。違法的司機處以上限1800元的罰款,并扣6分。
交警說違法
超載讓車輛“積勞成疾”
車輛超載、超限后,其機械性能大大減弱,車速慢,極容易拋錨、引發道路交通擁堵。超載危害很多:
一、車輛超載使車輛制動、轉向等性能降低。由于總載質量增加幅度較大甚至成倍增加,致使加速能力降低,坡道制動效果減弱,轉變靈敏度減少,使機動車存在制動不靈、側滑、爆胎等事故隱患,并且不少超載車輛是超長、超寬和超高等違法現象結合在一起,極易發生過彎、坡道緊急制動時側翻、亂擦和貨物拋灑等交通事故。
二、機動車機件都有固定承受力和使用壽命,車輛超載致使部件非正常“磨合”,磨損加劇,車輛壽命陡減。車輛超載超負荷運轉,極易“積勞成疾”,特別是前后橋、大梁、鋼板等安全部位磨蝕損害加劇,致使整車安全狀況降低,縮短了車輛壽命。這種磨蝕損害如果形成惡性循環,再加上駕駛員疏忽大意,極有可能釀成悲劇。
三、車輛超載損害路面,縮短公路的使用壽命。超載車輛總質量過大,對路面壓力制動產生的摩擦力和轉彎的離心力隨之加大,從而增加對路面的摩擦、碾壓的破壞程度。
四、車輛超載嚴重污染了大氣環境。為了取得較大的牽引動力,在一般微坡,超載車輛笨重如蝸牛爬行,遇上大坡,只能用低擋大油門慢行,發動機油料燃燒不充分,致使排放廢氣超標,噪聲過大,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直接影響公路沿線居民生活及身體健康。
五、嚴重擾亂了公路交通秩序。比如重特大交通事故或多輛車追尾相撞,很容易引發長距離、長時間的交通堵塞。
車友聲音
這種險冒不得
羅先生(區直某機關職員):關于貨車超載的情況我不是很了解,但也聽說過一些核定載重10噸的車拉了幾十噸的貨。有一年回貴港過年,在休息區看到從一輛吉普車上下來了10個人,整個車子不能坐人的地方包括車頂都堆了很多行李。我震驚了,萬一出事情怎么辦?換了我,是萬萬不敢這樣冒險的。
建議交警查超載不僅僅限于路口,也要到一些休息區檢查。這樣的建議也許會被一些人罵,但為了更多人的安全,還是提出來好。
唐先生(區直某機關職員):我曾經見過43座的大巴車上塞了70多人,真不知道這些人是怎么塞進去的。很討厭這些為了掙錢不顧他人生命安全的車主和司機,難道為了錢就可以不要命嗎?交警部門應該更嚴厲地處罰這些超載的司機。那些坐車的人也挺麻木的,司機掙錢不要命,他們自己就不怕威脅自己生命的事情發生嗎?如果遇到這樣的車輛我是萬萬不敢上的,春節回家,我都是到正規車站搭車。(王藝彤 廖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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