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要給各大汽車廠挑出一年中最可怕的日子,我想毫無疑問是被稱為消費者權益日的3月15日。在這一天的前后,不少廠家都要誠惶誠恐,四處滅火,擔心消費者做出砸車等沖動之舉。而消費者總有幾分激動、幾分期盼,期盼通過3·15能夠對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產生積極的作用、明顯的效果。可是,時至今日,消費者對3·15的熱情已經退去,對3·15的期盼也已淡漠。
一直以為汽車行業比食品、建材等行業的誠信度要高許多,但近來的一系列數字讓我不得不對它“刮目相看”。據中消協的統計,2006年汽車投訴案件達7761 件,同比增長15.9%,排名增長速度居第三位。而在汽車產品投訴中,質量問題成為汽車投訴的重點,占5276件,接近汽車投訴總量的七成。相比2006年,2007年投訴數量上升明顯,又增加34.5%。
面對消費者的質量投訴,有些廠商寧愿遮遮掩掩也不愿意馬上處理,有沒有搞錯啊?!可廠家們都宣稱,主要是因為競爭壓力、利潤縮水才造成質量問題,可汽車行業利潤同比增長65%,中國汽車行業平均利潤比讓國外同行羨慕不已。或者缺乏誠信的大環境和急功近利的發展思路應該才是真正的癥結所在,而這顯然不是汽車行業的專利。在財大氣粗的汽車廠商面前,消費者的力量是有限的。但事實上,哪個行業,哪個領域,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已經很多了,這些機構都打著如何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旗號?可消費者的權益不見得增長,他們是不是該進行一下問責制?
為什么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每年只有一個3·15?也許,這個問題聽起來有點可笑。確實,問這樣的問題既是可笑的,更是可悲的。作為一名消費者,我們問這樣的問題,與其說是責問,不如說是一種無奈。
3月15日是消費者的節日嗎?或許是吧!但更多的人寧愿不過這個節。因為大家真正需要的是安全、公平的消費環境。最理想的結果是,對汽車廠家而言,天天都是3·15,而對消費者而言,則希望不要有煩心的3·15。(王燦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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