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名義給自己的汽車上牌 出險時理賠給誰?
2008年07月08日 16:28 來源:江南時報 發表評論
我在上海買了一輛新車,但是實在覺得上海牌照貴,所以我就想以我在外地親戚的名義為我的新車上一個外地牌照,然后車子還是我在上海開,那么如果以后車輛發生什么事故或涉及到保險理賠方面的事情,是怎么處理的呢?(上海 萬先生)
萬先生您好!一般來說,如果在保單中沒有對“理賠權益受理人”這一條款作特別注明,則車輛出險后保險公司向車輛行駛證上的車主進行理賠。
按照萬先生您的情況,您以您親戚的名義為新車上了一個外地牌照,從法律上來說,就意味著車輛的所有權和牌照的所有權是歸屬于您的親戚的,即使車輛是由您在使用,但車輛行駛證上的所有人是您親戚的名字。所以,保險公司向您的親戚進行理賠。
需要提醒的是,在購買保險時,車主可以將“理賠權益受理人”寫上自己的名字,此時,保險公司就會按照保險合同條款進行理賠。
【編輯:趙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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