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一位車友在車友會論壇發帖說,他的車停在小區里時,不知何時被撞了,向保險公司報案,結果因他說不出具體的車損時間和誰撞的,保險公司拒絕賠償。
同樣的事例還有許多,那么,到底有哪些事故容易在理賠時引發糾紛和爭議?
車借朋友出事故,不賠償?
案例一:朋友借車后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拒絕賠償。杭州車友吳先生就遭遇了這樣的不快事。上個月,吳先生把自己的愛車借給了朋友梁先生,結果梁先生在外出時發生了交通事故,當時,交警部門認定梁先生負全部責任。
保險公司派出定損員對車輛進行定損,費用高達4萬元,定損員同時告知吳先生,被保險車輛的駕駛員是吳先生和他夫人,但出險的是梁先生,保險公司不能賠償。吳先生感到難以理解,為什么車輛買了保險但得不到理賠?
剖析
現在,不少保險公司在向車主推薦保險時,會用低折扣來吸引車主,但低價車險往往暗藏陷阱。比如有的保險公司承諾五折優惠,事實上,其中不僅限制了車型,甚至對保險車輛的駕駛員、客戶的性別、駕齡也卡得很嚴,辦理保險時稍不注意,很容易在理賠時引發糾紛。
在購買保險時,車主應注意看清保險公司的有關條文。如果你的車有可能外借給他人駕駛,車主應該在辦理保險時注意相關條例,避免出現類似的麻煩。
車子被劃不理賠?
案例二:車友趙先生的車,一直停在小區小路的車位上,但有一天,他突然發現車身上赫然有幾道新鮮的大劃痕。肇事者是誰呢?四下沒人,也沒有攝像頭,氣憤的趙先生只好向保險公司報案、索賠。保險公司問起事件經過,趙先生說不出愛車被劃的時間,也無法找到肇事者。于是,保險公司理賠人員以“因車主無法明確車損時間及肇事者”為由,只賠給趙先生損失的七成。
買了不計免賠險的趙先生想不通,但回家后仔細一看自己的保單條款,還真有這樣的規定,就只好啞巴吃黃連了。
剖析
事實上,這種讓車主不可思議的免責條款已經是車險業的行規。據了解,目前車險理賠方面存在很大彈性,保險公司會找出各種理由拒賠和少賠。因此,車主買保險時事先要了解清楚。
多保得不到多賠?
案例三:年前,王先生花了12萬元購買了一輛舊車。在投保時,王先生以為多保可以多賠一些,他便以原車價22萬元給舊車作了保險,投保了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等,共計四千多元。
不幸的是,上個月,王先生的車發生了自燃,結果保險公司只同意按照舊車的實際價值12萬元理賠給王先生,這讓王先生很是郁悶。
剖析
保險金額應按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確定。足額投保,確保出險時能得到合理的賠償。但車主千萬不要超額投保,因為超額投保并不能得到超額的賠償,這樣做,只是白白浪費錢。
新車被盜最多賠八成?
案例四:汪先生的新車最近到了續保期,在投保車險時,無意中從保險銷售員處得知,投保盜搶險,一旦車輛被盜,只能賠八成。汪先生盤算了一下,自己這輛目前市值20萬元的車子,萬一被盜,最多只能賠16萬元。
想想花了近2000元的保險費,出了事情保險公司還不給全賠,汪先生覺得很不公平。
不過,比起汪先生來,童女士更郁悶。上月,她的車子停在停車場,結果四個輪胎全被偷了,明明投了盜搶險,但保險公司不給賠償,給出的理由是:上了盜搶保險的汽車,不是整輛車遭盜竊,僅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或損壞,以“非全車被盜”而“責任免除”,不予理賠。
剖析
事實上,保險公司銷售整車盜搶險“門道”很多,不少私家車主在投保過程中,因不看條款或沒有理解條款而很容易事后發生糾紛。
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對全車盜搶實行20%絕對免賠率,有的甚至達到30%。另外,大多數保險公司都規定,如果被保險人在索賠時,不能提供機動車行駛證,不能提供購買車輛原始發票,不能提供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或車鑰匙等,每缺一項,保險公司就要增加5%免賠率,所以,有時即使賠了,也賠不到多少。
未年檢的車出險被拒賠?
案例五:上個月,張先生的車在高速公路上不小心撞了護欄,想到已經給車上了全險,張先生很放心地找保險公司索賠,可事后才知,他根本得不到保險公司的理賠。原因是他的車過了年檢時間但沒及時年檢。
幾年前,紹興周女士的遭遇與張先生有點類似,她的一輛未上牌的新車停在小區外的馬路上被偷走,結果她去保險公司索賠時卻遭到拒絕,理由是她的新車沒上牌,她所投的保險還沒能生效。
剖析
在保險合同中有規定:保險只對合格車輛生效,對于未年檢的車輛和未上牌的車輛,都視為不合格車輛。所以,車主要及時年檢,免得索賠時遭到拒賠。
同樣新車在上牌之前,車主也要小心呵護,千萬不要被盜和被撞,否則都得不到賠償。
定損費低于實際修車費,車主出差價?
案例六:古先生的車最近被撞了,車頭受損嚴重。事故發生后,古先生把車交到特約維修中心進行修復,維修中心當時報價14萬元。然而車修到一半,他突然接到保險公司電話,說他們為這次事故只定損9萬元,多出的5萬元要古先生自己承擔。
古先生聽到這個消息之后大為不解。然而,維修中心和保險公司各有一套說法。維修公司稱自己的配件都是原裝進口,這個價錢一點都不貴;而保險公司表示,他們由專業定損人員評估,這輛車9萬塊錢完全能夠修復。
剖析
出險后,車主自主選擇有資質、有規模的汽車修理廠雖然不違反保險合同規定,但這種做法卻因保險公司不在場而無法證明修車的花費是否屬合理損失,所以車主對多出來的費用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法院也有過此類的判例。
建議車主在出險后,應先向保險公司報案,與保險公司定損員、維修公司一起,在維修價格上達成一致,或簽訂一份多方協議,可避免類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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