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你停車是照顧你!
減免購置稅,在我看來,是一項刺激消費的措施,這也意味著可能隨時取消。這不,有媒體引用國家發改委一位參與汽車產業政策制定的人士話說,自今年1月20日起實施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購置稅減半政策,到2009年年底結束,明年將不再繼續執行,因為購置稅減半這一政策只是“小恩小惠”,主要目的是為了提振市場信心,目前已達到預期效果,不必延長期限。
我認為,購置稅減免對于準車主而言,并不是決定購車的最主要因素,而且這個措施只是權宜之策,真正能夠刺激車市的長效措施是改善用車環境,這當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現在,國內許多大城市用車環境不佳,停車問題首當其沖。有一回,車在單位附近的一個停車場停不到2個小時,卻被按三個小時收費,我和其論理,沒想到停車場的人說:“這里本來是不對外開放,是照顧你才讓你停的。”聽到這話實在讓我無語,原本應是上帝的顧客變成了孫子。某夜,出差回家,因為居住的小區沒有臨保,因此只有去別的地方停車,但轉了好幾個地方都說沒有地方停或是不停外來車輛,最后好不容易在距離小區1公里遠的地方找到停車位,在心力交瘁之下當時甚至動起將車扔了的念頭。
據悉,廣州市汽車年增長率為17%,但車位增長率每年僅4%,目前車位缺口非常大。對于在許多一線大城市生活的人來說,買得起車養不起車,是迫使他們不購買汽車的主要原因。若能夠有效改善用車環境,我相信許多人都愿意成為有車一族,這比任何的刺激車市措施都要效果更好,更持久。(王燦彬)
購置稅優惠惠及2.0L排量有何不可?
汽車購置稅車型范圍擴大至2.0L以內的消息還未得到證實,就已經在業內引起了廣泛的爭議,贊成者有之,反對者有之,而反對的原因也不外乎以下兩種:一是擔心稅收優惠范圍的擴大,可能導致國家財政收入的進一步減少;二就是認為對1.8升和2.0升的汽車也實行購置稅優惠,不符合國家節能環保的大方向。
表面看來,這兩大原因都相當有道理,這個政策現在之所以還停留在傳言階段,估計也與這兩大原因有一定的關系,但是,在筆者看來,這兩大原因并不足以就完全否決我們將購置稅優惠的范圍擴大到2.0升排量的汽車。
首先,汽車購置稅優惠范圍的擴大,的確有可能對本已減少的2009年國家財政收入產生沖擊,但我們應該站在進一步拉動內需、平穩迅速地渡過金融危機這個大時代的背景下來考量,減半征收汽車購置稅的政策,對車市和內需的巨大拉動作用,我們在1.6升及以下排量車型身上已經看到了成效,這個政策對市場的刺激力度是非常強,現在,拉動內需仍然是我們盡快走出金融危機困局的第一要義,只要國家財政收入仍然在我們能夠承受的范圍之內,在汽車購置稅上進行優惠,適當地讓利于民未嘗不可。
第二,對于將1.8升、2.0升汽車也納入購置稅優惠的范圍之內,就是與國家節能環保的大原則背道而馳,這實在是個偽命題。像歐、美、日等汽車消費發達國家,國家實施嚴苛的汽車燃油限值,國家對汽車排放實行更加嚴苛的標準,另外包括大力推動新能源汽車的消費優惠,都是國家在汽車消費領域提倡環保節能的重要手段。現在,我們卻在一個讓利于民的稅收優惠政策上大做文章,實在是有些糾纏不清。我們不妨回過頭來看看,我們將購置稅的優惠嚴格限定在1.6升排量以下,又起到了節能環保的效果了嗎?這些小排量車是我們期待的節能、環保的車型嗎?它們的技術水平、排放標準包括內外設計,是我們期待的精致小車嗎?我看未必。
在我看來,將2.0升排量的汽車也納入稅收優惠的范圍之內,就是不節能不環保這個邏輯,有些類似前不久大家熱議的“將個人所得稅的征收標準提高到5000元,最大的受益者是富人而不是中等收入以下者,所以個人所得稅不宜提高”這個邏輯。我只是奇怪,既然這些車型既不節能又不環保,國家為什么不一刀砍下去,直接禁止生產2.0L及以上排量的轎車呢?那樣我們不是在節能環保的道路上走得更加徹底?(賀江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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