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報道,四川騰中重工收購美國通用汽車旗下悍馬一事,已經獲得商務部的同意。新華社記者求證了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回答說迄今為止,騰中收購悍馬沒有獲得任何政府部門的同意。
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司局有關負責人24日告訴記者,騰中上報的收購報告中,沒有說在國內生產悍馬,也沒有說收購悍馬的有形資產和股份,僅僅收購悍馬的品牌。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的《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境外投資項目分為兩類,一是境外收購項目,即國內企業直接或通過在境外設立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以協議、要約等方式收購境外企業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資產或其他權益的項目。二是境外競標項目,即國內企業直接或通過在境外設立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參與境外公開或不公開的競爭性招標,以投資獲得境外企業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資產或其他權益的項目。
國家發展改革委認為,騰中收購悍馬品牌,既不收購資產也不收購股份,屬于服務貿易范疇。不屬于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或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后報國務院核準的項目。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就此回函四川省發改委。
商務部對外經濟合作司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所謂商務部放行騰中收購悍馬品牌一事純屬炒作。他說,商務部確實收到了騰中的收購報告,說是要收購悍馬品牌。但并沒有講清楚要收購騰中的專利還是技術。商務部讓騰中講清楚到底要收購什么,并不存在已經同意的問題。 (記者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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