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4月1日起,北京王府井、燕莎等地白天占道停小型車,將在現有2.5元/半小時的基礎上上漲一倍,為5元/半小時;超過1小時后為15元/小時。北京市發改委近日公布了北京重點區域非居住區的停車費調整方案,表示此次調整主要是發揮價格杠桿的調節作用,調節交通流量,緩解重點地區交通擁堵,鼓勵市民公交出行。(2月2日《新京報》)
但是,停車費漲價真的“理所當然”?有幾個問題需要弄清楚:
首先,提高停車費是否肯定就能緩解交通擁堵?提高開車成本,讓有車族更多選擇公交出行,這也許只是管理者一廂情愿的想法。人們花那么多的錢買輛車,不一定會因為停車費漲幾元錢就減少使用頻率,相比較高的打車費,相比擁擠的地鐵,再權衡時間成本,有車族可能更愿多花點停車費自己開車。
這些年,車輛使用的稅費一直在增加,在緩解擁堵上有關部門已經采取了很多“價格杠桿調節手段”了,可擁堵并未得到多大緩解,這種手段總不能無休無止地使用下去吧,不能總歸咎于“用車成本還不夠高、還可以增加”吧。
其次,交通擁堵問題最大的癥結并不全在于車太多,政府的公共服務未跟上也是重要原因。停車場供給不足,道路設計有問題等,不能把問題全推到車主身上———公眾買車交了那么多稅費,收了干什么去了?
其三,北京有那么多停車場,那么多可以收停車費的路段,據專家測算,每年可以坐地收上億元———可這些錢被誰收走了,誰來監督和管理,錢又被用到什么地方,從來都是一筆糊涂賬,有關部門從來沒給公眾一個明白的交代。在這些問題沒有弄清之前,漲價并非“理所當然”。(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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