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早上,阿和(化名)從某4S店辦完上牌手續之后提走了新車,當天晚上回古鎮看父母,在進東升高速路口時車的儀器突然一陣亂閃,波箱發出蹦一聲響,之后車就動不了了。“還好當時未上高速,上了高速就很危險了。”阿和表示,提車時汽車里程表顯示的數據是18公里,車壞時是78公里,車僅僅開了60公里。第二天,阿和要求4S店換臺新車,4S店的銷售經理表示,車已經上牌就不能換新的,可以在新車里拆一個波箱換給他。阿和對于車行的這一做法很不滿意。
記者從中山市消費者委員會了解到,2009年中山市有關汽車消費的投訴有41宗,其中13宗是關于汽車質量問題的。
又快到“3·15”,可幾乎每年都會提出來的“汽車三包”政策還是遙遙無期。為什么新車出問題不能換?阿和與4S店的做法是否合理?記者帶著這個案例,詢問了中山多位汽車商、專家和律師,他們大都認為汽車“三包”政策的出臺可能性很小。
中山市國貿亞飛汽車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濤:車輛出現問題的因素難分辨
從目前的現狀看,車主和經銷商一旦完成交易,也就是車主辦理提車手續時,車主在汽車保修單上簽完字,也就表示車主已經確認廠家給出的保修條款。車是機械產品,沒有任何一個廠家敢說生產的汽車沒有任何問題,在符合保修條款的范圍內,出現問題的零件可以全部更換。
造成汽車出現問題的因素很多,可能是質量問題,也可能是車主使用方法的問題,或者其他外力造成。消費者提出的要求可以理解,但是所提出的要求不能過分,否則,消費者真正和廠家按照合同的條款來處理,吃虧的往往還是消費者。
李濤分析,汽車沒有實行“三包”,與汽車產品的特性有關,小家電零部件就是幾十個,而一臺汽車的零部件有幾萬個,每個人的駕駛習慣不一樣、行駛的路況不一樣,真正出現問題還真的不好去分辨是什么原因。作為汽車消費者,心態一定要放低,汽車質量會存在問題大家都清楚,一旦汽車出現問題要冷靜面對,能夠維修好也就可以接受,除非是嚴重的汽車質量問題,否則要全車退換是不可能的。
上海大眾集德創建4S店總經理羅紅:簽訂手續提車的第一天就是保修期
上海大眾集德創建4S店總經理羅紅表示,汽車才跑出60公里,波箱就出現問題,這到底是質量問題還是使用問題還是很有爭議性。
汽車一般都是開出三年六萬公里的保修期,既然是保修期,那么就是告訴車主,汽車在保修期內會出現問題,保修的時間當然是從簽訂手續提車的第一天開始生效。
汽車“三包”更多是針對經銷商來說話,經銷商作為客戶服務終端,很難提出“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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