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豐田召回事件看汽車“三包”
我國的汽車“三包”規范遲遲沒有出臺。汽車鑒定難、鑒定費高等問題使消費者維權往往力不從心。邱寶昌認為,應該多從消費者的角度來建規立制。廠商遇到汽車質量問題,也不要一味地要求消費者出示證據,應該多從自身尋找原因。例如此次豐田召回事件,如果之前豐田公司能從自身發現問題,能夠及時消除危險隱患,就不會導致后來的大規模召回和巨額損失。
我國的《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實施以來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由于其僅僅是部門立法,效力有限。邱寶昌建議應將其上升到法律法規的高度,同時要加大政府的責任。政府主管部門不僅應對召回方案實行審核,還應對召回過程實行全程嚴格監管;對于明知存在質量問題卻拒不實行召回的廠商,要加大處罰力度。
“保護汽車用戶的合法權益要提升召回規定的層級,汽車‘三包’條例也應盡早出臺,并能以更高效力的法律法規形式出臺。同時希望《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也能上升為法律法規,加大對消費者的利益保護力度。”邱寶昌說。
汽車消費進入理性時代 全球的汽車召回案例頻發,折射出汽車廠家以收益損害品牌利益的危害。沈榮表示:“自去年以來汽車廠家都超負荷地生產,很難保證產品質量,這都是有規律可循的。”
沈榮告訴記者,目前全球汽車的質量安全問題為中國汽車市場敲響了警鐘,“百年老店經營一直不錯,但一旦出現質量安全問題就倒了,這不是企業所能承受的”。
對于緊俏商品的加價提車問題,沈榮并不贊成這種急功近利的行為。“在加價的行為中,消費者并沒有享受到超值的產品和服務,經銷商也沒有意識到這種行為已經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沈榮說。在今年的銷售壓力下,沈榮認為消費者買車應該更加理性,不要盲目追求單一品牌車型;S店也應從根本上抓質量、抓技術。
同時,沈榮建議汽車廠商應建立消費者針對性的培訓。因為消費者的理解程度參差不齊,廠商也有責任對消費者展開售后培訓。否則即使汽車整體沒問題,但消費者使用不當而導致出現隱患,也會上升到質量安全的頭等問題。
警惕汽車消費中的陷阱
在我們解決汽車消費投訴案件中發現,部分經銷商在銷售汽車的過程中給消費者設下陷阱,使消費者在不知情或不具備汽車專業知識的情況下鉆進他們的圈套。為了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不受侵害,我們勸導消費者在購車前多掌握一些汽車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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