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田汽車29日下午3時簽下書面承諾,承諾根據浙江地方法規的規定,對今年召回的RAV4汽車車主賠償經濟損失。浙江這部國內唯一一部對汽車召回賠償作出明確規定的地方法規,終于迫使豐田改變了對中國市場“只道歉、不賠錢”的市場策略。
豐田在浙江的賠償承諾,是中國車主維權取得的巨大進展,有專家表示,浙江的率先舉措不僅有可能推動全國各地相關立法進程,也將推動中國汽車產業健康發展。
中國車主首次享受召回賠償權益
經過兩輪共8個小時的閉門會談,一汽豐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3月29日下午就豐田召回有關事宜達成一致,對浙江省工商局提出的制定時間表、上門召回、提供代步車、允許全額退還訂金和補償經濟損失五項要求均表示接受。
記者在這份一汽豐田簽署的《關于RAV4召回汽車相關問題的處理意見》上看到,豐田明確表示:
一、一汽豐田公司承諾,加快召回進度,在4月底前完成浙江所有RAV4問題汽車的召回維修工作,并保證維修質量;
二、對尚未召回的RAV4汽車,可根據消費者的需求提供上門召回服務;在召回維修階段影響車主使用的,由經銷店提供代步車供消費者使用;
三、未交付的RAV4汽車,一汽豐田將充分尊重客戶的選擇,如果客戶提出解約,公司將全額退還客戶訂金;
四、依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有關規定,一汽豐田同意對RAV4消費者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方式由各地4S店與消費者協商處理;一汽豐田將自即日起3日之內通知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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