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局依據地方法規迫使一汽豐田首次向浙江地區消費者承諾召回補償國產RAV4,但北京等其他地區消費者能否享受到同等待遇,豐田尚未給予準確答復。
昨日中消協、中消報和北京市消協對豐田事件首次表態,呼吁豐田以浙江補償為先例,“公平對待所有消費者”。
北京尚無消費者到消協維權
前日浙江省工商局宣布,一汽豐田全面接受浙江提出的對國產RAV4召回維權五項要求,包括4月底前完成召回、提供上門召回服務、提供代步車、允許全額退還訂金、補償經濟損失。
昨日記者致電北京一家一汽豐田4S店,工作人員稱,尚未接到廠家召回補償通知。
記者從北京市消協了解到,目前北京尚無消費者向消協尋求維權幫助。
昨日,中消協秘書長楊紅燦表示,已向豐田方面建議,希望負責任地對待各地消費者。北京市消協副秘書長屈建輝則指出,豐田要想在中國贏得市場,一個重要的前提是要尊重中國的消費者。
“可比照浙江賠償辦法提要求”
屈建輝介紹,浙江能迫使豐田做出賠償,關鍵是《浙江省實施〈消法〉辦法》早在2000年就把汽車列入了“三包”目錄,但大多數省市法規尚未把汽車列入“三包”。
屈建輝為此表示,豐田事件一個值得總結的是立法上的保護,呼吁正在修訂的《消法》中能將汽車消費列入國家層面的立法保護,北京也將積極推動地方立法,屆時再根據新《消法》的相關規定,將汽車產品列入地方消保法規的保護范圍。
不過,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表示,雖然其他地區未像浙江對“三包”范圍有詳細解釋,但消費者可比照浙江的賠償辦法提出相應要求。(記者廖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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