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田RAV4汽車召回事件發生后,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積極幫助維權。目前,全省90%召回車輛維修完畢,首批車主已獲補償——
近日,西安一家豐田4S店里,部分RAV4車主接到通知后陸續來進行油門踏板的更換和維修。(梁萌攝)
4月5日,浙江省杭州市的豐田RAV4車主婁國忠順利拿到了豐田公司給問題車消費者的經濟補償——價值300元的豐田4S店消費服務券。
婁國忠去年7月購買了豐田RAV4汽車,發生召回事件后,他接到豐田通知,自己駕車返廠更換油門踏板。因為4S店只負責維修、不給費用補償,婁國忠覺得不能接受:“豐田車出了這么嚴重的質量問題,自己開車去維修,費工費時,豐田方面是不是應該給予一定補償?”
今年3月下旬,浙江省啟動針對豐田問題汽車的消費維權行動后,婁國忠是首批向浙江省消保委投訴的豐田問題車車主之一。他要求豐田補償汽油費50元、誤工費200元。
截至4月7日,通過浙江省工商局、省消保委的調處,首批251位投訴豐田問題汽車的浙江消費者均已獲得損失補償,他們中絕大部分都對補償表示滿意。
浙江工商、豐田汽車各執其辭
浙江省宣布啟動針對豐田問題汽車的消費維權行為,始于今年“3·15”前夕。3月14日,浙江省工商局、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在杭州舉行“豐田問題汽車消費維權通報會”,宣布啟動消費維權。
浙江作為汽車消費大省,此次在中國市場召回的7.5萬輛豐田RAV4中,浙江就有7000多輛,占到近1/10。浙江省工商局、省消保委調查發現,消費者對豐田問題汽車反映強烈的問題主要包括:被召回車輛維修進度不理想;對車主有關損害賠償的主張沒有滿足;尚未提車而要求退車的消費者全額退還定金的要求沒有滿足。他們要求豐田公司及其在浙江的各銷售服務商主動履行召回義務,明確召回時間表,保證質量維修問題車輛,并對消費者的相關損失作出補償。
浙江省工商局局長鄭宇民認為,豐田汽車對中國消費者“同病不同治”、“同損不同賠”。
“同樣作為豐田問題汽車的受害者,在美國,豐田對有關車主提供‘上門召回’服務,并對親自駕車返廠的消費者補貼交通費用,在汽車修理期間,還提供同型號車輛使用。而在中國,車主只能自駕至4S店完成召回,還有可能因零件缺貨而多次往返維修。在美國,全美各地共有1200多家經銷商進行召回,豐田給予每家經銷商最多達7.5萬美元的補貼。而在中國只字不提賠償。”鄭宇民表示,浙江車主應該享受到與美國車主“同等待遇”。
而豐田汽車公司表示,他們沒有標準的召回賠償政策,不會對車主進行經濟方面的補償,“不光是在中國,在美國也沒有。”但豐田承認,因為美國召回車型和臺數都比較多,美國車主在等待維修時提出使用代步車,豐田可以提供;在代用車不夠用的情況下,車主自己打車去工作場所,然后再打車回來取車的交通費,是豐田負擔的;中國車主也可以申請豐田上門提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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