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走訪了多個汽車市場后發現,類似上述加價提車的現象十分普遍,尤其是集中在20萬元以上的中高端檔次緊俏車型。比如,前述某品牌最低配置的2.0進取型,凈車價為37.98萬元,加上購置稅、上牌費、保險等費用后,約在43萬元左右。國產某品牌最低配置的1.8T都會版,包牌價21.85萬元。消費者如果要購買這些上市不久的緊俏車型并且希望盡快提車,需要另付數萬元的現金或購買高額相關產品。
“加價提車,簡單地說,這就是一種牟取暴利行為。”一位業內人士表示,經銷商加價售車,主要是為了提高利潤,甚至可能故意囤車,造成車市緊俏的假象,消費者不應盲目相信經銷商的宣傳。
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目前變相加價的情況在中國市場很難根治。首先,如果經銷商在加價過程中,不開發票,調查取證工作將十分困難。其次,加價行為大多數存在于新上市的中高端車型中,這部分的市場需求實際上非常大,消費者為了能夠搶先提車,往往不在乎多加一些錢,這無疑縱容了銷售商的加價行為。
專家說法
加價提車有悖商業道德
深圳市消委會法律事務部陳朝輝表示,“變相加價”售車成為了車市普遍存在的 “潛規則”。“變相加價”售車行為涉及虛假宣傳、搭售商品和不開具發票等多種違法行為,有悖商業道德,破壞了規范的市場秩序,在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同時,也損害了汽車制造商和汽車經銷商的品牌形象。
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黃訓表示經銷商的加價行為很難界定。廠家的市場指導價只是“指導”,不具法律約束力,在消費者自愿的基礎上雙方達成協議,加價行為并不違法。不過汽車加價銷售因不開發票,存在偷稅漏稅可能,經銷商如以購買裝飾件、保險等形式加價銷售,該行為屬于強制搭售行為。如一個區域內各經銷商在背后達成一致,形成價格聯盟則涉嫌價格壟斷、操縱市場。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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