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年時間,地下車位的價格上漲了一倍,業內人士認為,雖然物權法實施后,炒車位的情況減少很多,但短期內小區車位的價格仍將上漲。
家住中遠兩灣城的梅小姐最近有些郁悶,去年購房但沒買車的她今年面對高漲的車位價格,正在猶豫是否要購買車位。“去年我入住的時候一個地下車位價格為8萬元,現在最便宜的都已經漲到了14萬元。”
據了解,去年開盤的中遠兩灣城4期的地下車位價格為8萬元,而隨著入住率的逐漸增多,小區的開發商在今年決定將4期新開盤樓層的地下車位公開發售。記者在發售的當天看到,3個小時內,1500多個車位就出售了180多個,“現在再不買車位,價格還要上漲,所以我決定趁早買。”一位購買車位的業主告訴記者,雖然一次性投入比較大,但從長遠的角度看,車位還是比較劃算。該業主算了一筆賬,按照現在每個月400元的路面停車費來算,一年的小區停車費用就需要近5000元,十年就需要5萬元,三十年就是15萬元。而小區出售的車位價格為14萬元,從總量上算還便宜一萬元。“以后車輛多的情況下,停車費用肯定要增加,這樣算下來,現在買車位可以省掉很多不必要的停車費用。”
在采訪中,小區開發商告訴記者,從目前市區內的小區建設情況看,大部分的小區雖然都建造了地下停車位,但是地下停車庫的需求肯定遠遠滿足不了大量的社區居民,所以雙方之間的供需矛盾始終存在。為此,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小區內的地下產權停車位肯定還有上漲的空間。“相比去年,今年來買車位的全是業主。”在小區發售車位的當天,銷售人員告訴記者,物權法的實行,去年很多非業主購車位的情況已經減少。
據了解,在目前本市的一些小區內存在非業主購車位的情況,這些車位都是在幾年前一些投資客購買,在長壽路武寧路口的某小區內就有幾個地下停車位被非業主占據的情況,根據小區內的業主反映,每個車位每月的租金在800元左右。
廣大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認為,根據目前的物權法,如果車位租賃或者銷售給非本小區的居民,業委會可以與其共同協商解決,業委會也可以以“不當得利”為要求開發商返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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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李曙光教授表示,在物權法出臺之前,很多開發商已開始用簽訂合同的方式與業主確定了車位的歸屬,但這些合同多屬于格式合同,且較為模糊,物權法的規定是為了調整開發商的模糊條款,更加有利于業主。
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勝明說,現實生活中有的開發商將車位、車庫高價出售給小區外的人停放;不少小區沒有車位、車庫或者車位、車庫嚴重不足,占用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作為車位,因此物權法有針對性地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出租或者附贈等方式約定。”(許誠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