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價突破5元大關,私家車車主不禁為“錢袋子”犯愁,不少車主也紛紛想盡各種辦法降低油耗或尋找“門路”賺“外快”貼補養車費用。最近車主小高就從朋友那里發現一個新穎的賺錢方式,“只要把車身‘借’給商家打打廣告,車輛完全不會受到損壞,每個月還能賺到三百來塊的油錢,一年算下來就有3000多元的收入”。這讓貸款買車的小高很心動,小高算了一下,3000多元的收入基本上相當于一年保險費用,“這樣也挺好,多多少少能減輕一點養車負擔”。
記者注意到,油價連連飆升,催生了一群像小高這樣希望靠私家車車身廣告掙錢的“甲客族”,而且還有人專門建立了網站,為這些私家車車主招攬生意,以幫助他們實現“以車養車”的目的。
私家車新辟門路賺錢養車
事實上,私家車車主“以車養車”的觀念由來已久,如為婚慶公司開車、掛靠汽車租賃公司、帶人拼車或者上下班違規“營運”等,都成為不少私家車車主賺“外快”的方式,但這種通過“賣車身”賺“外快”的新方式還是引起了不少私家車車主的關注。
“我是在網上無意間看到有這樣一群‘甲客族’的,可以通過出租‘車身’賺廣告費,而且廣告內容和設計風格在車主同意的情況下,才會貼在車身上。”千里馬車主張先生告訴記者,“我覺得挺有意思的,目前只是報了名,還沒有接到相關的‘任務’。”記
者在調查中發現,像張先生這樣在網上注冊等“活兒”的車主不在少數。
記者從專門幫“甲客族”招攬生意的一家網站了解到,目前鄭州市在這個網站上報名的車輛已近百臺,還在迅速上升。該網站的徐女士告訴記者,參與車身廣告的私家車車主需要辦理的相關手續,他們會幫助車主完成,比如到工商部門進行備案等,車主只需要按要求接受并完成“任務”就可以拿到相應的傭金。但由于鄭州目前報名參與此項業務的私家車數量還沒達到要求,所以尚未正式開展業務。
現狀:私家車“賣身”尚屬私下行為
在鄭州街頭采訪時,記者注意到,來來往往的車流中偶爾也會有一些身披各種“廣告裝”的汽車在穿梭。看到一輛左右兩側印有某銀行標志及服務電話的車,記者趁著停車的機會與車主交談了起來。“你這個廣告是怎么做的?”“這是我們單位的,在車身上貼上單位的LOGO和電話之類,單位每個月就能給一定的補貼。”“那么,你去工商部門登記了沒?”“沒有,也不需要,這是自己的車,我有權處理吧。”
在鄭州科技市場上班的胡先生,也在其愛車兩個前門上貼上了某家電品牌的形象廣告,他告訴記者,這是他一個在家電市場工作的朋友介紹的活,每月給胡先生200元的廣告費,“油價現在又漲了,這點錢好歹能拿來補貼一點油錢吧?”記者在隨后采訪的幾位車主中發現,一些已涉足這種賺錢方式的私家車,目前還大都是與商家私下交易,或者為自己公司、單位發布廣告,均沒有到工商部門登記。
律師:私自做“車身廣告”違法
針對私家車車主“出租”車身做廣告的行為,河南得意律師事務所的梁占峰律師告訴記
者,私家車車身做廣告必須到工商部門登記、擅自在車身和車牌照框上做廣告的行為,已違反了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一旦被查處和被投訴,將會遭到一定數額的罰款。而通過擁有廣告發布權的企業或廣告公司,向工商報批,并且審核通過,在交管規定尺寸內統一張貼的才是“私家車車身廣告”,受法律保護。
工商局:需申請廣告發布資質
私家車做廣告是否合法?記者從鄭州市工商局的廣告管理部門了解到,根據《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利用交通工具設置、繪制、張貼的廣告屬于戶外廣告,廣告的發布要由有資質的廣告公司到工商部門辦理審批,未經工商部門登記審批的,任何單位、個人不能發布戶外廣告。如果私家車車主自己和商家談廣告,要在車管所備案后,再到工商部門登記,工商部門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核后,才能允許私家車上路發布廣告,避免出現“花花綠綠”的車身廣告影響市容和交通環境。
車管所:私家車粘貼廣告有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第十三條規定,機動車牌號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后部應當噴涂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并保持清晰。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機動車噴涂、粘貼標志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
記者從鄭州車管所了解到,私家車車身做廣告時要遵守交管規定,汽車的前后風擋、前引擎蓋和后備廂蓋不允許粘貼廣告,而且不能改變車的主體顏色,所有廣告面積不得超過車體的2/3。
記者還了解到,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的,應當向交管部門申請變更登記。(解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