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保監會向社會披露了交強險三大動向:一是保額擬提高一倍,由6萬元提高至12萬元;二是基礎費率將下調,16種車型可望降費;三是最終價格將通過聽證程序來解決。給交強險“動手術”,這無疑是好消息。是監管部門遇矛盾不回避、勇擔社會責任的明智之舉。對普通有車族來說,交強險有望由現行的“交1050元保6萬元”改為“交950元保12萬元”,值得欣慰。
交強險自去年7月1日正式實施起就一直因保費高、保額低而備受爭議。其中反響最大的是,有律師認為,我國交強險每年存在400億元暴利。當下,各保險公司首年交強險經營情況的專項審計結果匯總出來了,賬面虧損39億元,主要原因是按國內會計準則保單取得成本不能遞延需在當期攤銷,若按國際會計準則核算是盈利6億元至8億元。這個結果是對持續一年多來關于交強險“暴利說”的一個正面回應,有利于消除民眾的誤解。
當下,也正值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著手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醞釀對交強險制度進行改革的大好時機。2004年5月起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6年3月國務院頒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上位法。從各大媒體傳遞出來的信息表明,法學專家和保險專家們初步達成的一個共識是,交強險應當剔除無責財產賠償。這也許將是從根本上醫治交強險“高保費、低保額”畸形現象的一劑良藥。
在制度設計上,世界上目前唯有我國交強險是同時對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實行“無過錯責任”。中國人民大學孟生旺教授指出,財產無責賠付的規定確實與人們的價值判斷相悖。如果去掉財產無責賠付,會大大降低保險公司的理賠負擔和管理成本,進而降低交強險費率水平并能相應提高對人身損害的保障程度。
再有一個不得不提,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提出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目前尚未設立的問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救助基金主要從交強險保費收入中提取,對此保監會早已做了準備。一旦救助基金具體辦法出臺和實施起來,交強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制度特點就會更充分體現出來。
考慮諸多確定和不確定因素,保監會決定大膽給交強險“動手術”。即將啟動的交強險價格聽證會將考驗監管部門的智慧和誠意。目前從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上報給保監會的新版交強險費率方案看,在八大類42種車型中有16種車型將涉及降費,幅度5%到33%不等,其余車型費率均保持不變。
交強險降價是必然。只是此次對降價事項也召開聽證會,顯示了監管部門想通過聽證滿足民生訴求、還交強險“真面目”的決心。(毛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