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性化號牌”在小別6年后,從今年國慶以后重出江湖已有一個多月。與先前特別看好此利好消息不同的是,“個性化車牌”并沒有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消費者購車的熱望也沒有得到強有力的刺激,近期的車市依然萎靡。事實說明,畢竟買一輛車需花費幾萬到幾十萬元,沒有消費者會“沖動”到因為要注冊一個車牌號而新增購車計劃,片面夸大個性化車牌的影響力只是一廂情愿。
進而觀之,“個性化車牌”重出江湖從深層次折射出來的問題更值得思考:
毋庸置疑,相對以往數十年所實行的按序發放和電腦選號等車牌發放方式,這次改革是一個相當大的進步,除了號碼容量的增加和管理的優化之外,作為普通百姓,更多感受到的是生活方式的日益個性化以及社會對平民意識的日趨認同。
我們這個社會在以往的許多年里,人作為獨立個體的差異性問題幾乎一直處于被忽略和漠視的狀態。體現到消費領域,想體現出個性來是件很難的事情。近十幾年來,人們的日常消費雖然已經個性化,但在像車牌號這樣涉及到公共管理問題的方面卻基本沒有多大變化。雖然也出現了“吉祥車牌號”“吉祥電話號碼”等,但最終卻演變成有權有錢有關系者顯示身份地位的手段,與平頭百姓基本無緣。而如今,這種壟斷被打破。新牌號制度所體現的主流是個性與平等,從這一點上講,它所帶來的社會效應或許還要遠遠超出它的實際意義。
回憶6年前的2002年,當個性化車牌在北京、天津、杭州和深圳4個城市進行試點時,各種標新立異的車牌應運而生,諸如“USA-911”、“SEX-001”等,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的爭議,以至于試點實施沒多久,公安部門便以技術原因為由叫停。此次會否重蹈覆轍呢?
這涉及到問題的兩個方面:一是對管理部門而言,在新規定出臺實施之前,應該充分預見可能出現的結果,進行嚴密的可行性論證。2002年的個性化車牌試點失敗,顯然就缺少預見性,缺少嚴密的可行性論證,而法規規章的朝令夕改,更是行政管理之大忌。
二是對車主而言,此次實施的自選號牌并不等同于2002年的個性化車牌,對字母和數字的具體位置都有指定性要求,已有一定限制,但還是給了大家相當的“自主權”。在一個法治的社會中,自由和責任應該是一對孿生兄弟。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個性化車牌”重出江湖對大家確是一個考驗。(李永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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