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茵決定將購買0.998L比亞迪F0的計劃暫緩,這位在英國留學多年的海歸,搞不明白為什么廣州還限制1.0L以下排量的機動車上牌———“在歐洲,多種政策鼓勵小排量車消費,1.0L以下小排量車的年銷量達到450萬輛,占汽車總銷量的35%。”
最近,記者走訪市場,有小排量經銷商稱,去上牌時聽車管所工作人員稱,1.0L以下排量上牌解禁在即。更有經銷商來電稱,得到內部消息,在廣州已經能上牌了,只是暫時沒有對外宣布,不久前一輛小排量車已上牌了。
一時間,傳聞四起,版本也不一。某奇瑞經銷商看到,《汽車產業調整規劃》,“1.0L以下的車型不予上牌”正在“清理取消限購汽車的不合理規定”之列,去車管所打聽,被告知:暫未放開對1.0L以下排量上牌。記者聯系車管所,得到的回答也是這樣。
上有國家鼓勵小牌量的政策,下有普通消費者對小排量車的民意,廣州市卻遲遲不見行動,從2001年起,對1.0L以下排量的車不予上牌。2006年,發改委等六部明令當年3月底清理“限制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廣州卻以“舒緩城市交通,小排量車不環保”為由,遲遲不給1.0L以下排量車上牌,上牌成了懸在1.0L以下排量車型頭上的一把劍。
小排量解禁宜早不宜遲,道路資源稀缺、油價上漲,發展小排量是大勢所趨。今年3月出臺的《汽車振興規劃》,指出“部分地區的限制小排量車上牌以及制定限制路線等制度都不利于汽車產業的發展,應當取消或至少在今年內暫停執行。”三年前,我們錯失機會,今天又要飲恨嗎?相關主管部門,何不順水推舟,從上意,順民意,速給1.0L以下排量的車上牌松綁呢?莫非還要續寫穗版1.0L以下排量上牌之殤不成?
聽聽民意:“小排量車油耗小、通過性強,多數都可達到歐Ⅲ標準,以‘不環保’為由限制上牌,是不是太牽強?”“公務車皆在采購2.0L以上,不加限制,限制小排量車,實則是在道路資源趨緊的情況下,犧牲普通百姓的購車權,保障權貴們大排量、豪華車暢行。”
再者說,限制1.0L以下排量車上牌,毫無法律依據。法治社會,這般有損民主政府形象的“非法政策”不破,何以服人?
大力宣傳鼓勵小排量汽車發展,但在實際消費領域卻設置重重障礙,一些政策不僅不鼓勵,還在抑制其發展,記者不禁要問:到底什么是“鼓勵”?難道是宣布一個政策,讓消費者、經銷商“望梅止渴”?相關部門不及早行動,為1.0L以下排量車上牌解禁,恐要背負光喊口號,無實際行動的惡名。
即使解禁暫無望,也請相關部門給一個說法,省得“叢茵”們、小排量車型的經銷商們眼巴巴地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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