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認還算是一個比較有激情的人,但是對于燃油稅這樣一個話題,我怎么也激情不起來了。從上大學時就開始熱烈地討論燃油稅的種種好處,并憧憬燃油稅開征所帶來的全新景象,但是,一晃十幾年過去了,在我的記憶里,就在最近的幾年,有關部門或者有關人士非常認真地表示燃油稅開征在即了,起碼不下3次——因為每次我
們都會大張旗鼓、歡天喜地地做一次相關的專題報道。
1994年國家有關部門就動議開征燃油稅,1997年全國人大通過《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費替代養路費,并準備從1998年1月1日起實施,2001年1月,國家稅務總局前任局長金人慶表示燃油稅將在“適當時機開征”,2002年初,金人慶又稱燃油稅將“擇機出臺”……
終于,激情如我者也疲勞了,對于財政部樓繼偉副部長近日關于“近、中期我國要積極推進六大稅制改革,包括開征燃油稅”的表態,我已經幾乎連這篇小小的言論值不值得寫都猶豫了一番。
在我看來,燃油稅從來就不是件復雜的事情,至少應該不比房改、醫改更復雜吧,其在中國之所以變得復雜,據說是因為“國情復雜”。這個前提是沒有人可以抗辯的,十幾億人口,地域遼闊,發展極不均衡,“國情”當然復雜,但是我想象不到何時這個“國情”會變得簡單,那么,開征燃油稅這種事也就自然遙遙無期了。
關于燃油稅的好處,已經再無討論的必要,而燃油稅在中國受到的阻力這么大,以我現在已經開始有點陰暗的心理來分析,是一些利益部門對決策部門的影響力太大。開征燃油稅,就要取消養路費,這對一些收慣了錢的地方和部門,自然難以接受;另外,開征燃油稅后,油價更高,石油公司的漲價空間會大受擠壓,對石油巨頭們有害無益。
但是,人民群眾和國家的利益才是最大的利益,實施燃油稅是歷史的必然,任何阻撓都是蚍蜉撼樹、螳臂當車。已經遲到的燃油稅實在沒必要再“擇機”了,就像一位專家所說:“燃油稅出臺是遲早的事情,這已經是共識,也是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之前因為油價高而沒有及時出臺,其實我認為任何時候出臺都是合理的,油價越高的時候越能起到調控作用。”
前不久,律師宋成軍狀告北京市路政局,認為路政局在1999年10月31日后依然征收養路費的行為違法,因為1999年10月31日修正后的《公路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自1999年10月31日起,公路養護資金只能通過征稅來籌集,公路養路費宣告終止。雖然宋成軍最終敗訴,但在我看來,尷尬的卻不是宋成軍,也不是路政局,而是我們的法律。(廣州日報 青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