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這一從出生就備受爭議的特殊險種,因近期的一份暴利舉證再次掀起軒然大波。保費過高、保額過低乃至無責賠付條款受到了車主的聯名質疑。
新聞背景
去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再次成為業內關注的焦點。上月初北京首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勇向中國保監會提交了一份交強險的行政復議書,并于4月17日向保監會提供8份證據,證明交強險每年有高達400億元的贏利。至此關于交強險存在暴利的說法已在車主之間傳得沸沸揚揚。
4月27日保監會拒絕了孫勇的行政復議申請,同一天一份由156名車主簽名的交強險聽證申請遞交到中國保監會,申請書要求保監會對交強險的費率構成和費率厘定過程舉行聽證。5月14日,聽證申請書的代理人北京德潤律師事務所劉家輝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保監會就其4月27日上交的聽證申請“沒有給我書面的回應”。同時,委托劉家輝進行行政復議申請的車主已經超過200名。
“交強險就是保監會送給保險公司的一份大禮”,一位車主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交強險這一從出生開始就飽受非議的險種,實施不到一年的時間再次讓車主怨聲載道。
保費過高保額過低
去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交強險對42種車型劃分了不同的費率,其中占有率最大的6座以下家庭自用車一年的費率為1050元,最大保額為6萬元。根據去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2007版商業車險條款,1334元的保費買到保額為20萬元的商業三者險,兩者的差距讓大部分車主起了抱怨。
交強險過低的保額使車主在購買了交強險的同時還需要購買商業三者險,加大了車主的負擔。去年8月份李先生的商業三者險到期,按照規定到保險公司購買了交強險。 李先生的車是一輛帕薩特,往年買的都是跟車價相近的20萬元保額的商業三者險。交強險實施以后,車主可以不購買商業三者險,但是李先生購買交強險之余還是選擇再花1099元購買了10萬元保額的商業三者險以防萬一,李先生擔心一旦發生較嚴重的交通事故,6萬元的保額不夠賠。
有著和李先生一樣想法的車主不在少數,在北京如因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人死亡,法院會要求肇事機動車車主按北京年1.7萬元的人均收入賠償20年,不包括精神損失,僅此一項的賠償就超過30萬元。如果沒投保商業三者險,肇事車主至少要自己掏腰包20余萬元。高保費低賠付的特點讓車主對交強險的公益性產生懷疑。
首位揭露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存在暴利的首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勇表示,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一年的利潤將達到400億元。他認為,保監會公布的交強險平均費率在1000元以上,全國機動車的保有量已達1億,只要投保率達到80%,每年交強險的保費收入就能達到800億元。除去每年不會超過200億元的交通事故賠償總額,以及不會超過200億元的保險公司經營交強險業務成本,交強險一年至少有400億元的利潤。
無責賠付讓車主苦不堪言
交強險6萬元的責任限額又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5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8000元、財產損失限額2000元,這是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如果被保險人在交通事故中無責,同樣要賠償事故另一方,但是保險公司給被保險人的賠償限額只是有責情況下的20%,即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600元、財產損失限額為400元。后者便是交強險中的無責賠付條款。
156名車主簽名的聽證申請代理人劉家輝認為無責賠付條款是交強險最為不妥的地方。很多車主也深受無責賠付條款的煩惱。
去年7月17日車主趙先生開著自己的夏利車在海淀區永豐屯的一個鄉村路口碰上了一位橫穿馬路的行人,趙先生當即報案。不到10分鐘交警來到現場,判行人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趙先生無責。但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趙先生需負擔行人的醫療費。
隨后趙先生在交警的要求下將行人送到了醫院,并墊付了12000元醫療費用,等趙先生向保險公司報案時,保險公司雖然對此事做了立案,但卻告知趙先生因為其在此事故中無責,因此只能獲得1600元的賠付。最終趙先生還是為自己完全無責的交通事故付出了10000余元的代價。
還有比趙先生更冤枉的案例,車主王女士開車行駛在三環馬甸路段,因為車流比較大,王女士車速比較慢,結果后面一輛飛度車突然加速并線,與王女士的車來了個追尾。交警判飛度車負全責,王女士無責,結果王女士被告知要賠償對方400元的財產損失費。劉家輝認為,根據保監會公布的交強險條款,次年車主的交強險費率要與這一年的交通事故發生頻率掛鉤,王女士冤枉賠付400元之余還將平白無故地被添上了一條黑色記錄,其下一年的交強險費率很有可能會上浮。
交強險保費有壓縮空間
根據保監會對交強險的定義,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劉家輝認為對交強險設財產損失限額有悖于交強險“及時救助”的初衷,“而且還增加了車主的負擔”。
劉家輝認為,交通事故中有90%會波及到財產損失,這極大地增大了交強險的費率,“如果去除交強險中財產損失的賠償,交強險的保費將下降三分之二”。而且交強險財產保險限額中對于400元無責賠付的原則,事實上已經與車輛損失險保險責任產生了交叉。
車主何先生在地下車庫車速度過快,撞上停在旁邊車位的一輛凱越車,何先生負全責,需賠償凱越車車主2000元財產損失險。與此同時何先生也得到了凱越車主400元的無責賠償。何先生的車是一輛舊捷達,雖然此次相撞也讓自己的捷達受了點小傷,但是400元的賠償讓捷達恢復原貌還是綽綽有余。而如果何先生沒有上交強險,捷達的碰傷應該由車損險來賠償,而現在交強險財產損失限額給車損險買了單。
另一個拉高交強險保費的條款是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要來源于交強險保費。專家表示,這有點不公平,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可以從交通罰款中獲取。劉家輝認為,如果能使交強險集中于對人的保障,減少對財產損失的賠償,同時合理解決救助基金的來源問題,交強險保費將有大幅度下調空間。
保監會回應:交強險暴利只是一種猜測
對于這場聲勢浩大的車主質疑,在事件前夕一直保持沉默的保監會終于坐不住了,于日前召開新聞發布會,對由交強險暴利為導火線的車主質疑進行回應:交強險的經營還沒滿一個業務年度,全面的經營數據還沒有出來之前,保監會也不知道是虧損還是贏利。
保監會主席助理袁力表示,今年7月1日以后,中國保監會將對交強險業務的情況進行匯總和分析,并根據交強險業務贏利和虧損情況制定費率。對于費率調整較大的,保監會將進行聽證。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認為,保監會應該對交強險的費率體系詳細披露,包括保險公司交強險的經營成本、相關監管部門的管理成本、道路交通救助基金所占比重等。只有這樣車主才能明白交強險保費的具體去向,“如果屆時只公布一個贏利或虧損數據,是不可信的。”
負責北京地區交強險數據管理的北京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交強險經營原則是不贏利不虧損,保險公司交強險都有一個獨立的賬戶,不納入保險公司的收益,并由保監會進行監督。所以現在有關交強險暴利的質疑只是一種猜測。(江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