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6月28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定下《交強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交強險七一“變臉”方向標明朗。曾被邀至保監會參與交強險費率浮動征詢意見座談會的多位專家學者紛紛回應:當前版本下的交強險費率浮動標準,合乎情理之中。
對此前草案中“交強險費率浮動掛鉤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有過質疑的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庹國柱教授,在看到《暫行辦法》后,對其“暫時只與道路交通事故掛鉤”的修改,給予了肯定。
他在此前四天的座談會上直截了當稱:不能片面理解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與交強險保費的關聯性。“應該將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一分為二來看:對于嚴重、多次且故意的違法行為,當然要掛鉤交強險費率浮動;但若將一般、極少且無意的違法行為,同樣掛鉤費率浮動,有些不合理。”
為此,他甚至擺出了目前北京車輛違章率較高的數據,質疑在這種情況下獎懲制度安排顯然缺乏合理性和可行性。媒體就此總結稱:交強險,受罰易獲獎難。
中國人民大學統計學院孟生旺教授則站在了統計學理論的角度,來評價交強險費率浮動“科學及合理與否”。雖然,在交強險征詢意見期間他一直強調“違法行為必須掛鉤交強險”,然目前信息平臺尚未搭建完成的現狀,又使他做出如下判斷:“保監會暫不考慮將交強險費率浮動掛鉤違法行為,比較符合目前實際情況。”
業內普遍觀點認為,保監會在交強險費率浮動這問題上,算是交出了一份令人滿意的答卷。不少市場人士就此總結稱:“暫行辦法一出,對交強險費率浮動的討論應就此打住。”
這樣的論斷著實過早。待明年全國各地交易平臺搭建收官后,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豈能再“置身事外”。孟生旺一針見血指出:“目前不考慮與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掛鉤是由于缺乏相關平臺數據,即使掛鉤也較難操作。但與交通違法行為掛鉤是大方向,至于掛鉤后交強險保費如何計算,仍有待多方商榷,不能草率地決定交強險的獎懲比例。”
事實上,交強險先前之所以成眾矢之的,關鍵在于其作為新生險種無歷史數據可參考對比,也致使交強險爭論一度陷入“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窘境。若數年后再來看交強險這個問題,“暴利論”等一說將煙消云散。(黃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