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的黃燈亮了,斑馬線兩邊并沒有等待過街的行人,但劉小娜還是下意識地放慢了車速,停在路口耐心地等待綠燈。在以前,她通常會毫不猶豫地沖過去,但現在她開車很謹慎,因為今后續買保單時,有無道路交通事故將成為交強險費率浮動與否的重要指標。
從今年7月1日開始,全國統一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程序正式啟動,這意味著我國的交強險開始接軌國際通行慣例。只是目前這種費率浮動暫時只掛鉤道路交通事故,尚沒有在全國統一實施與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雙掛鉤”,但這只是一種過渡。6月28日,保監會主席助理、新聞發言人袁力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正式公布的新聞發布會上明確表示:保監會將進一步研究和聽取社會各界的建議,為下一步更好地完善交強險費率浮動制度做好準備。
顯然,交強險費率浮動機制剛剛邁出重要的第一步。今后所有的機動車駕駛人都應該和劉小娜一樣,謹慎并遵守交通規則,否則隨著交強險費率浮動機制的完善,就會感受到交強險費率浮動的經濟杠桿作用。
投保者得更多實惠
7月1日實行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與此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暫行辦法(草案)》相比,最大的修動點之一,就是將《暫行辦法(草案)》中費率浮動與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雙掛鉤”,改為只與道路交通事故的浮動掛鉤,且暫不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實行與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相聯系的費率浮動掛鉤。目前僅有上海實行了“雙掛鉤”。
保監會方面表示,暫不掛鉤并非意味著將來都不實行掛鉤。這主要是立足于國情,立足于實際。因為交強險率費浮動和交通事故掛鉤主要取決于保險公司的數據,以賠案為基礎。只要保險公司握有第一手賠案資料,通過與交管部門的系統整合就可以浮動了。但如果要與交通違法行為掛鉤,則涉及保險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門的信息共享問題,這其間還需要做很多工作。
第二個重要修改內容是調整了交強險費率浮動比例:上3個及3個以上年度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費率下浮比例由20%提高到30%;上2個年度未發生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費率下浮比例由15%提高到20%;上1個年度發生2次及2次以上有責任道路交通事故的費率上浮比例由15%降至10%。
應該說,這種修改影響著每一位投保人。因為從7月1日起執行的《暫行辦法》與《暫行辦法(草案)》相比,在目前狀況下更好地體現了重獎勵、重防范的原則,給予了投保人更大的實惠。
在交強險費率浮動機制“全國統一版”出臺前,“上海版”已經在滬實行了3年。從2004年4月1日開始,上海市政府為了緩解道路交通擁堵,實行了“排堵保暢”工程,采取的一個重要措施就是交強險費率浮動“雙掛鉤”。即通過上海市交管局和上海保險行業協會的聯合信息平臺,使保險公司和交管部門雙方都能掌握到車主的理賠狀況、交通違法和肇事狀況,并將此與保險費率掛鉤浮動,借經濟杠桿獎優罰劣。結果表明,掛鉤機制在提高交通安全和交通守法意識、減少事故和經濟損失上效果明顯。
事實上,交強險的費率浮動掛鉤是一種國際通行慣例。在英國、日本等發達國家,對連續5年記錄良好的駕駛人,費率可以優惠到50%。而對惡性交通違法行為上浮的費率可高達80%至150%不等。
袁力表示,保監會鼓勵各地根據自身條件和情況因地制宜采取試點的做法。不過他認為至少需要具備2個先決條件:一是基礎條件。即建立起了交管部門和保險系統的聯合信息平臺,使違法行為信息能夠及時準確地共享,這是基礎。二是老百姓有很高的接受度,地方政府也給予大力支持。只有這樣,這項工作才能更好地展開,上海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據了解,目前全國只有7個省市剛剛建立起聯合信息平臺,在全國建立起這個平臺還需要一個過程。據袁力透露,目前保監會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進行聯合信息平臺的建設工作,已經取得了很大的進展。
加大監管力度
如何對交強險費率浮動機制實行監管,以保證真正的公平?這是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從今年7月1日實施的交強險費率浮動到現在已經有30多天了,從記者了解到的情況看,費率浮動與交通事故掛鉤已經統一在全國范圍內實行。只是具體的操作各地不太一樣,目前有8個省市,如上海、北京、浙江、江蘇等實現了保險公司與交管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建立了信息交換平臺。其他省區也都實行了統一的交換軟件和交換系統。也就是說,目前在全國范圍內已經實現了軟件系統操作,而非手工操作的交強險費率掛鉤浮動。
在硬性的監管方面,保監會在《暫行辦法》出臺當天即下發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切實做好業務系統的修改、調試等準備工作,確保按時順利實現交強險費率浮動機制。保監會還要求保險公司嚴格按照《暫行辦法》計算和收取交強險保費,嚴禁通過違規批單退費、虛列營業費用等方式變相提高或降低交強險費率;各地保監局將加大對轄區內各保險公司運營交強險情況的檢查力度和違規處罰力度。對存在嚴重問題的保險公司依法責令撤換有關責任人,甚至停止其接受機動車輛保險的新業務。保監會還將指導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組織修訂并下發《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承保、理賠實務規程要點》,使保險公司能嚴格按照統一的實物操作規程進行交強險的費率浮動。對于已經建立起聯合信息平臺的地區,保險公司的交強險保單必須通過平臺統一出具,任何公司無權修改。對于被舉報的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保監會將嚴肅處理。
作為將影響交強險費率浮動的基礎費率如何調整的問題,保監會目前也已要求各家保險公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去年7月1日到今年6月30日的交強險經營情況進行詳細的專項審計,并在8月1日之前將審計過的專項報告報至保監會,保監會再對此進行匯總分析。同時將向社會公布各家保險公司的專項審計報告,以及參與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名單。保監會則根據交強險經營整體盈利或虧損情況,來決定交強險基礎費率是否調整。如果費率調整幅度過大可以進行聽證。可以肯定,交強險作為一種社會性、公益性和法定性的險種,正在逐步走向信息透明和操作完善。(江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