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過半年時間征詢意見之后,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改委)上周三發布公告稱,已制定《新能源汽車生產準入管理規則》,以便更好地管理這一對中國節能戰略意義越來越重要的行業。該規則于今天正式實施。
發改委在其網站上發布的公告稱,新能源汽車包括五大類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HEV)、純電動汽車(BEV,包括太陽能汽車)、燃料電池電動汽車(FCEV)、其他新能源(如超級電容器、飛輪等高效儲能器)汽車等。
非常規的車用燃料指除汽油、柴油、天然氣(NG)、液化石油氣(LPG)、乙醇汽油(EG)、甲醇、二甲醚之外的燃料。
發改委表示,將組建一個新能源汽車專家委員會,根據技術成熟程度的不同,將新能源汽車產品分成三類。根據規定,技術成熟的成熟期產品將不受特定標準限制,而技術尚處于前期研究階段的起步期產品則必須受到嚴格監管。
發改委稱,起步期產品只能進行小批量生產,在批準的區域、范圍和條件下進行示范運行。而對于技術基本明確,但尚未完善的發展期產品,發改委允許進行批準生產,但只能在批準的區域、期限、條件下銷售和使用,并以適當的方式對銷售車輛以不低于20%的比例進行運行狀態實時監控。
目前在中國符合新規則的乘用車并不多,主要一汽豐田銷售的普銳斯,本田的混合動力思域也將在今年年底投入中國使用,國內廠家奇瑞、長安也在加緊開拓新能源汽車。(馬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