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理賠新規昨正式實行 重大人傷案可先賠償
2008年02月02日 08:32 來源:北京娛樂信報 發表評論
昨日(2月1日),是新版交強險實行的第一天,記者從監管部門了解到,兩項新的理賠規定也正式實行。
新規定1
大案件提前賠款
此前一旦發生人傷案件,肇事方需要等治療及案件結束后,方可到保險公司理賠。而從昨日開始,重大人傷案件提前結案機制正式實行。
保監會介紹說,今后如果涉及人員傷亡的事故,損失金額明顯超過11萬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的,無須等到案件結束,有責方可拿相關費用單據,先行到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將在交強險范圍內給予先行賠償結案。
目前新版交強險總的責任限額(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額)將從原先的6萬元提高至12.2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上調至11萬元。
新規定2
無責賠償更簡化
此前發生事故后,無責方也必須向自己的保險公司報案,然后到保險公司查勘、定損,再由無責方保險公司,向有責方進行賠償。而現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無責方車主無須到保險公司報案、索賠只需提供車輛號牌號碼和交強險保險單號。后續將由全責方直接向其承保公司進行索賠。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目前該辦法只涉及車損的事故。新交強險實行后,交通事故中的無責任一方向有責任方墊付車輛損失款從以前的最低400元降為100元。(仇兆燕)
【編輯:張艷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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