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成就篇 我國勞動就業發生重大變革 新中國50年我國勞動就業取得輝煌成就,1957年,全國從業人員為2.37億人,到1998年,全國從業人員近7億人。就業規模的不斷擴大,為社會穩定和國家經濟發展作出重大貢獻。 解放初期,全國城鎮勞動力處在普遍失業的狀態, 城鎮從業人員只有1533萬人,而城鎮失業者達472萬人,失業率高達23.6%。50年來,國家一直采取多種措施解決城鎮就業問題,到1998年,全國從業人員已近7億人,與改革開放前的4億多人相比,增長74.2% ,城鎮就業增長更快,1998年全國城鎮從業人員達2億多人,占全國從業人員的比例已達30%。對于我國這樣一個人口眾多,經濟尚不發達的國家來說,如此高的就業增長速度令世界矚目。 就業結構明顯改善。1998年,我國全部從業人員中,從事第一產業的占一半左右,從事第二產業的占23.5%,從事第三產業的占26.7%,與1952年相比,第一產業下降了33.7個百分點,第二、第三產業分別上升16和17.6個百分點,就業結構趨于合理。與此同時,非公有制經濟的就業人數迅速上升。到1998年末,全國股份制經濟單位從業人員從無到有,已發展到410萬人,外商及港、澳、臺投資經濟單位從業人員達587萬人,私營個體經濟從業人員達7824萬人。從業人員素質普遍提高,高素質人才比例上升。解放前,我國勞動者普遍處在文盲和半文盲狀態,接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更是鳳毛麟角。到1998年,我國從業人員平均受教育年限已達7.5年。在全部從業人員中,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有2448萬人,比1982年增長了4.4倍,高中文化程度的有8325萬人,增長了51.4%,初中文化程度的增長了一倍。就業管理體制發生根本變革。過去,我國長期實行統包統分的就業政策,改革開放后,國家明確實行勞動部門介紹就業、自愿組織起來就業和自謀職工相結合的就業政策,對于全面解決我國城鎮就業問題起到積極作用。從1979年到1981年,全國共新增城鎮就業人員2600萬人。到1982年,全國多數地區基本解決了1980年以前積累下來的包括返城知識青年在內的城鎮失業問題。 過去,我國單位用工普遍實行的是與統包統配政策相適應的固定工政策,而今,更加科學、合理的勞動合同制在全國范圍內推開,到1997年末,全國勞動合同制職工達7700萬人,占全國職工總數的一半以上。勞動管理出現多渠道就業、企業能招能辭、職工能進能出的新局面,市場機制已成為配置勞動力資源的主要力量。職業介紹機構迅速發展,到1998年底,我國已有各級職業介紹機構3.5萬家,每年介紹近1000萬人次就業。我國就業管理體制的改革開始由宏觀層面進入微觀層面。50年來,我國勞動力流動范圍明顯加大,從農村向城鎮的單向流動演變成城鎮與農村間的雙向流動,加快了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目前在城鎮就業和尋找工作的農村勞動力超過5000萬人,此外,城鎮人員到鄉鎮企業就業的也超過1000萬人。(完)(轉自新華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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