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八日電 隨著國慶五十周年的日益臨近,北京市的國旗銷售量猛增。不少企業都籌劃著在國慶節這一天掛出嶄新的國旗,慶祝祖國的華誕。但是,由于許多企業對于《國旗法》了解不夠,懸掛和升降國旗的方式不規范,客觀上影響了國旗的莊嚴與神圣。《北京晚報》提醒人們,懸掛國旗有規矩,不能亂來。
據報道,北京市政協委員楊紹德先生經過調查后發現,北京市不少企業在辦公樓前設置三個旗桿懸掛國旗、企業集團旗幟和本企業旗幟,但懸掛方法雜亂無章,有的國旗略高,有的則三面旗幟一樣高,還有的按中高低橫向排列。按國旗法規定,國旗要每天升降,但有些企業的旗幟并不是每天升降,因此,在這些企業組織員工舉行升降旗儀式時,國旗還沒有升起,企業旗幟卻已經飄揚在國旗之上了,給人一種非常不嚴肅的感覺。
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家法室專家介紹,根據《國旗法》規定,國旗應該早晨升起,傍晚降下;當國旗與其他旗幟同時升掛時,應當將國旗置于中心、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有關專家認為,雖然《國旗法》沒有具體規定在國旗升降時,其他旗幟應處于什么位置,但是,在國旗升降時,讓企業旗幟飄在國旗之上,無疑是違背國旗法的原則的。
據此,楊紹德委員認為,企業在升國旗時,應先將企業旗幟降下,再升國旗。同時他還建議,有關部門應根據北京市實際情況,制定出臺一個國旗懸掛的條例,根據國旗法對懸掛國旗的方式作出具體的規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