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日電
新中國五十年系列報道(民族篇之二):少數民族干部擔當重任--訪國家民委常務副主任陳虹
中新社記者 張明新
北京西北郊,著名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附近,綠樹叢中掩映著中國少數民族的最高學府--中央民族大學。它是全國惟一一所聚齊了五十六個民族學生的高校,可以說是中國各民族團結友愛大家庭的一個縮影。它的前身、中央民族學院,興建于新中國剛成立不久、百廢待興的一九五0年。近五十年來,該校已培養出六萬多名各類畢業生,其中擔任省部級領導職務的六十多人、廳局級的四百多人、縣處級的八千多人。此外,還有一大批專業技術人才,中國許多少數民族的第一位碩士、博士、副教授、教授都是出自該校。
國家民委常務副主任陳虹在接受訪問時告訴記者,象中央民族大學這樣擔負培養民族干部和專業技術人才任務的院校全國共有一百多所。這位負責民族事務的高級官員強調:“培養、選拔和使用少數民族干部決不是安排幾個人的問題,而是政治上民族平等的重要體現,是國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重要標志。”
民族關系是一種相當復雜和敏感的關系,直接影響到國家的治亂、國運的興衰、國力的強弱。在民眾中享有威信和有著影響力的各族干部,對民族關系的和諧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陳虹介紹說,新中國成立以來,少數民族干部隊伍不斷發展壯大,形成了包括黨務、政務、經濟、科技、文化、教育、衛生等方面人才的宏大隊伍。從一九五0年的一萬多人發展到現在的近二百七十萬人。現在,全國五個自治區、三十個自治州、一百二十個自治縣政府的主要領導,都由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的干部擔任。少數民族干部正是自治權利的體現者和行使者。在中國各級人大代表和各級政協委員中都保證各民族的名額;在各級黨和政府的工作部門都注意培養使用少數民族干部。
在新中國,培養少數民族干部不僅是黨和政府的重大政策,還有法律作為保障。陳虹提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一九八四年五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在關于少數民族干部和各類科學技術、管理人才的培養、配備和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等方面,都作了專門規定。
早在五十年代,中央政府就提出,少數民族不僅要有行政干部,要出黨的書記,要有軍事干部,文化教育干部,還要有科學家、藝術家、工程師以及各方面的人才。陳虹表示,這已經成為現實。目前,在少數民族干部隊伍中,在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已達一百六十四點四萬人,占少數民族干部總數的百分之六十六點二。近幾年,從事經營管理的專業人才數量也有所增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