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二日電
新中國五十年資料(四十六):江澤民就促進祖國統一提出八項重要看法和主張
一九九五年一月三十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在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等單位舉辦的新春茶話上,發表了題為《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斗》的重要講話。
江澤民在概括了鄧小平關于“一國兩制”的重要論述后,就發展兩岸關系,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提出了八項重要的看法和主張:
一、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中國的主權和領土絕不容許分割,任何制造“臺灣獨立”的議論和行動,都應堅決反對;主張“分裂分治”、“階段性兩個中國”等等,違背一個中國原則,也應堅決反對。
二、對于臺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系,我們不持異議。但我們反對臺灣以搞“兩個中國”、“一中一臺”為目的所謂“擴大國際生存空間”的活動。只有實現和平統一后,臺灣同胞才能與全國各族人民一道,真正充分地共享偉大祖國在國際上的尊嚴與榮譽。
三、進行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在談判的過程中,可以吸收兩岸各黨派、團體有代表性的人士參加。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么問題都可以談,當然也包括臺灣當局關心的各種問題。作為第一步,雙方可先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并達成協議。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并對今后兩岸關系的發展進行規劃。至于政治談判的名義、地點、方式等問題,只要早日進行平等協商,總可找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解決辦法。
四、努力實現和平統一,中國人不打中國人。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決不是針對臺灣同胞,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搞“臺灣獨立”圖謀的。
五、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我們主張不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干擾兩岸經濟合作。不論在什么情況下,我們都將切實維護臺商的一切正當權益。我們贊成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商談并且簽訂保護臺商投資權益的民間性協議。
六、中華各族兒女共同創造的五千年燦爛文化,始終是維系全體中國人的精神紐帶,也是實現和平統一的一個重要基礎。兩岸同胞要共同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
七、充分尊重臺灣同胞的生活方式和當家做主的愿望,保護臺灣一切正當權益。黨和政府各有關部門,包括駐外機構,要加強與臺灣同胞的聯系,傾聽他們的意見和要求,關心、照顧他們的利益,盡可能幫助他們解決困難。我們歡迎臺灣各黨派、各界人士,同我們交換有關兩岸關系與和平統一的意見,也歡迎他們來參觀、訪問。凡是為中國統一作出貢獻的各方面人士,歷史將永遠銘記他們的功績。
八、我們歡迎臺灣當局領導人以適當身份前來訪問;我們也愿意接受臺灣方面的邀請,前往臺灣。可以共商國是,也可以先就某些問題交換意見。中國人的事我們自已辦,不需要借助任何國際場合。
江澤民的講話順乎歷史發展潮流,順應人民的心愿,是高度原則性和靈活性的統一,是歷史和現實的統一,現在、將來都會產生巨大的力量,對海峽兩岸的統一事業和中華民族的振興事業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