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六日電
新中國五十周年系列報道:監督,在千呼萬喚中展開
中新社記者 陳建
在反復的呼吁下,制約權力和加強監督的舉措,終于在中國逐漸實施起來。
最新的動向,是國家立法機關正在起草監督法,并公開許諾,將于二00三年以前出臺。現在,一個旨在對審判、檢察工作中重大違法案件實施監督的法律決定,在審議之中。
不受制約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司法腐敗的危害性比其他領域更大。嚴峻的現實給加強監督提出了更緊迫的要求。
九十年代,中國的一些政府官員正因腐敗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犯罪分子的職務越來越高,涉案金額越來越大。幾十萬元的案件屢見不鮮,上百萬的案件頻頻發生,幾百萬、幾千萬的案件也時見披露。
此外,一些政法部門執法不公,以權謀私,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態度蠻橫,吃拿卡要,循私枉法,拖延推諉,刑訊逼供,百姓極為不滿。
自一九九三年八屆全國人大以來,先后有一千六百多人次的全國人大代表,在人代會上提出五十一個議案,要求制定監督法,或對司法機關違法案件實施監督的規定。
雖然還有許多原因制約著中國立即出臺一部統一、完備、可操作性強的監督法,但加強監督的行動,卻已在此之前就采取了。
從去年春天開始,在人民代表的建議、督促下,中國政法系統開始整頓司法隊伍:復查案件,糾正錯案,清理“害群之馬”,清退多收費,制定嚴格的工作規范。
不到半年,各級法院查出一萬五千件錯案,查處違法違紀干警四千七百多人,其中一百三十多人被追究刑事責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推行了九條“卡死”的硬性規定,嚴禁超越管轄范圍辦案,嚴禁違法采取強制措施,嚴禁超期羈押。
發往北京市民的一萬份調查問卷,部分地印證整改效果:百分之八十五的被調查者認為,首都政法隊伍整體形象有了轉變。
加強監督,不僅有聲有色地出現在政法領域,也扎扎實實地體現在針對行政部門的日常工作中。
去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增設預算工作委員會,以更好地履行對預算的審批、監督權。現在,預算工作委員會正在起草關于中央預算審查監督的規定草案。此外,最高國家權力機關還就社會熱點問題、重大事件等聽取和審議國務院的工作報告,進行“專題監督”。
去年,監督重點在水利工程;今年則是下崗職工再就業。
有法不依,有時比無法可依還糟糕。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改進了執法檢查的方式,更加強調深入基層、輕車簡從:一、兩個委員,加上三、五個隨從,深入實際和群眾,或走訪,或隨機抽查,婉拒接待單位層層陪同,更不準陪餐、送禮。
經過一段時期的民主法制建設,人們有理由相信,中國將會逐步建立起“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的法治社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