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五十年資料(十一):西藏民主改革開始,自治區正式成立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二日電
新中國五十年資料(十一):西藏民主改革開始,自治區正式成立
西藏民主改革是在一九五九年三月平定西藏上層反動集團的叛亂后開始的。民主改革徹底摧毀了官僚、貴族、上層僧侶三大領主的反動政權,廢除了三大領主對百萬農奴的人身奴役,廣大翻身農奴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成為西藏的主人。
西藏和平解放后,考慮到當時西藏的特殊情況,中共中央決定暫不在西藏進行民主改革。
一九五九年三月,西藏地方政府(噶廈政府)和上層反動集團,在國外敵對勢力的策動下,公然撕毀關于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十七條協議”,糾集叛匪發動了全區性武裝叛亂,并挾持達賴喇嘛逃到國外。
三月十日,反動集團指揮藏軍和叛亂分子包圍人民解放軍西藏軍區司令部和中央駐拉薩的機關。三月十九日夜間,叛匪向人民解放軍駐拉薩部隊發動全面進攻。為了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人民解放軍奉命對叛亂武裝進行反擊。三月二十八日,周恩來總理簽發國務院令,責成西藏軍區徹底平息叛亂,決定從即日起解散策動叛亂的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職權。
人民解放軍平定叛亂的勝利,粉碎了西藏上層反動集團分裂祖國和使西藏倒退的夢想,沉重打擊了帝國主義和外國擴張主義者妄圖搞“西藏獨立”的陰謀,加強了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事業。同時,為西藏民主改革,百萬農奴獲得新生掃除了障礙。
經過近兩年的民主改革,中央對西藏實行“穩定發展”的方針,充分調動了翻身農奴的生產積極性,使百業待興的西藏社會經濟迅速發展,一大批有文化、有理想、有抱負的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干部茁壯成長,為自治區的成立創造了條件。一九六五年九月一日,西藏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在拉薩召開,西藏自治區宣布正式成立,從此世界屋脊以藏族為主的各族人民走上了自治、自立、自強的嶄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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