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五十年資料(二):為恢復國民經濟而奮斗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日電
新中國五十年資料(二):為恢復國民經濟而奮斗
建國初期,集中力量迅速恢復國民經濟是牽動全局的中心任務。一九五零年六月召開的中共七屆三中全會為建國后頭三年的國民經濟恢復時期規定了明確的行動綱領和總的方針。
毛澤東主席在七屆三中全會上指出,要獲得財政經濟情況的根本好轉,需要三個條件,即:(一)土地改革的完成;(二)現有工商業的合理調整;(三)國家機構所需的大量節減。根據七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在這三年里,在新解放區的廣大農村完成了土地制度的改革,徹底消滅了延續幾千年的地主階級的土地所有制。在城市里,合理調整私營工商業,開展了“三反”、“五反”運動!叭础笔侵阜磳ω澪邸⒎磳速M和反對官僚主義,這是針對全國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其中抓住了天津市委前書記劉青山和當時現任書記張子善墮落成大貪污犯被處死刑的典型進行宣傳教育!拔宸础笔窍蜻`法的資產階級,開展的反對行賄、反對偷稅漏稅、反對偷工減料、反對盜騙國家財產、反對盜竊國家情報的運動。
由于當時正值抗美援朝戰爭,而對帝國主義的封銷禁運的艱難條件下,決定“邊打、邊穩、邊建”,依靠人民群眾,自力更生恢復國民經濟。政府大力促進農業生產、交通、運輸、貿易的恢復和發展,在工業的恢復和發展方面,首先依靠國營經濟,恢復和改造原有企業,同時,興建了一批新的骨干企業。
經過三年的努力奮戰,終于實現了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根本好轉,國民經濟得到全面恢復和初步發展。一九五二年同一九四九年比,全國工農業總產值增長百分之七十,其中工農業主要產品的產量已超過建國前的最高水平;全國職工工資平均提高百分之七十;農民收入一般增加百分之三十以上。
國民經濟的恢復和初步發展,為今后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和有計劃的經濟建設打下了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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