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八年四月十三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關于設立海南省的決定》和《關于建立海南經濟特區的決議》。
海南島是中國第二大島,面積三萬四千平方公里,海南島地處溫熱帶氣候區,四季如春,雨水充沛,是橡膠、劍麻、油棕等熱帶經濟作物的基地。海南島擁有一千五百公里長的海岸線,是中國著名的的旅游勝地,也是中國著名的僑鄉,有一百七十萬海外華僑和港澳同胞。海南島礦產資源豐富,現已發現的礦產資源有五十多種,其中探明可以開采的有鐵、煤、錳、水晶等三十五種;水力資源豐富,全島共有大小河流一百八十余條,水能儲藏量約一百萬千瓦,可以裝機六十五萬千瓦,海南已建成投入使用了聯絡北京、上海、廣州等及港澳的一千八百路微波通訊線路,這些都為海南省創造了良好的投資環境。
海南省實行“小政府、大社會”的新體制,在稅收、外貿、建設項目審批、金融和外匯管理、人員出入境、土地開發等方面享有比中國其他經濟特區更加特殊和優惠的政策。例如,海南省有權審批固定資產總投資額重工業在五千萬美元以下,輕工業在三千萬美元以下的外資新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海南省可以同外商合作發展旅游事業;可以批準進口工農業生產資料,可以使用地方留成外匯,進口海南市場短缺的消費品,上述進口物資和商品的關稅和工商統一稅,生產資料五年內免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