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五十年資料(四十三):中美建交
中新社北京九月十九日電
新中國五十年資料(四十三):中美建交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六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發表中美建交公報宣布,兩國將于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起互相承認并建立外交關系,并于三月一日互派大使,建立大使館,從而結束了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同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家將近三十年的不正常狀態。中美關系打開了新的一頁。中美關系的改善,也有利于太平洋地區和世界的和平與穩定。
七十年代初開始的中美關系正常化的過程,是兩國調整外交政策的產物。但實現中美關系正常化是一個尖銳、復雜、曲折的斗爭過程。
一九七二年在上海簽訂的《聯合公報》中,美國認識到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但沒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一九七八年的中美建交公報中,美國承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接受了中美建交三原則(美國同臺灣關系實現斷交、廢約、撤軍),但遺留下了美國維續出售武器給臺灣的問題,而且就在中美建交沒多不久,美國國會還通過了《與臺灣關系法》。一九八二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美利堅合眾國聯合公報》使美國出售武器給臺灣受到一定的限制,可是整個問題并沒有徹底解決。臺灣問題仍然是中美兩國關系順利發展的一個障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