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文,細化落實“新36條”的40項工作任務,由發改委、商務部、財政部等20多個部門分別承辦。(據《中國青年報》)
民營經濟已經占據中國經濟的半壁江山,全國工商聯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底,我國共有民營企業690萬家,占全國企業總數70%,當年提供新就業崗位600多萬個,接納70%以上的農村轉移勞動力。
可見無論是納稅還是吸納就業,民營企業都堪稱功臣,但長期以來這個大功臣卻受到不公正待遇,表現為投資渠道狹窄,發展受到諸多限制,尤其是受到壟斷行業的排斥。
“新36條”出臺,理論上講為民資挺進壟斷領域打開了制度與政策大門。但是有了好政策并非就一馬平川,沒有阻力,少數壟斷企業為了獨食“肥肉”,少不了或“明槍”或“暗箭”地阻擊民企入門,這并非沒有先例,如前幾年國務院也曾頒布過促進民間資本發展的“36條”,但由于執行不力,并未得到有效落實。
有鑒于此,筆者以為,不折不扣的貫徹落實“新36條”,兩大問題亟待破解。首先,要盡快落實民企與國企相同的政策待遇;其次要放寬壟斷市場準入條件,尤其是資金規模準入門檻要降低。尹衛國(南京 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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