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起草了《關于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并于10月9日全文公布,向社會征求意見。基本原則是用電少的居民少負擔,用電多的居民多負擔。
根據意見稿提出的兩種方案,15%-20%的居民用電戶或被提價5分錢/度,最多有10%的高用電量家庭每度電價可能被提高0.2元以上。
按照發改委公布的流程,居民階梯電價最早將于今年11月開始實行。
發改委稱,長期以來,我國對居民電價采取低價政策,既沒有體現公平負擔的原則,也不能合理體現電能資源價值,不利于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居民階梯電價分為三檔,第一檔電量按滿足居民基本用電需求確定,第二檔電量反映正常合理用電需求,第二檔電量以上用電為第三檔電量,體現較高生活質量用電需求。電量分檔標準,以省(區、市)為單位,按照覆蓋居民用電戶的比率確定。電價實行分檔遞增,第一檔電價基本維持較低價格水平,第二檔電價逐步調整到彌補電力企業合理成本加收益的水平,起步階段電價在現行基礎上提價10%左右。第三檔電價體現資源稀缺狀況和環境成本,逐步調整到第二檔電價的1.5倍左右。值得注意的是,最終電價控制在第二檔電價的1.5倍左右。
征求意見稿中,提出兩種可供選擇的方案。方案一,第一檔電量按照覆蓋70%居民用電戶的月均用電量確定,門檻是110度/月,保證70%居民戶月均用電量小于第一檔電量水平,第二檔按照覆蓋90%居民用電戶的月均用電量確定,門檻是210度/月,第三檔為超出第二檔的電量。第一檔電價保持基本穩定,第二檔提價不低于每度電5分錢,第三檔提價不低于每度電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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