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對于中國來說,由于企業市場規模和發展程度的限制,單純依靠企業責任感似乎還不足于推動整體市場發展。同時美國州政府設立強制總量目標的自愿減排也不適應中國國情。因此,雖然有了天交所的“企業自愿減排聯合行動”,但VER在中國目前仍處于零星發展階段。
事實上,雖然近年已經出現了快速增長,VER在全球碳市場中的比例也僅僅占了0.27%,與配額交易市場相比僅是九牛一毛。
“因為形成規模化的碳市場有三個基本條件:科學性、稀缺性和流動性。基于這個觀點,VER不可能有大規模發展,因為它雖然滿足了科學性,但不滿足稀缺性和流動性。”北京環交所總經理梅德文曾向本報記者表示。
因此,對于中國的當前條件來說,VER也許并不是最終發展方向,但至少能夠滿足亞里桑德羅·維特利所言的第二種需求,即通過練兵來進行能力建設,循序漸進地為碳市場發展積累經驗。
中國特色的“相對總量控制”
僅從目前全球碳市場的組成結構來看,無論是CDM還是VER都只能算是邊緣,只有強制的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才是主流,也被業內人士公認為是必然方向。“發展VER也是無奈之舉,只可以作為過渡。”鄒驥告訴本報記者。
除了VER之外,專家認為,眼下還有一步需要盡快走的棋,就是基于碳強度指標盡快建立中國本土市場的碳價格體系。
也就是說,雖然仍然缺乏絕對總量,但中國提出的“2020年前,將在2005年基礎上減少單位GDP碳排放強度40%到45%”目標,在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副總裁、天津排放權交易所董事長助理黃杰夫看來,無疑是中國碳市場發展的一個絕好契機。
黃杰夫認為,如果把碳強度指標分解到各個行業甚至企業上,就能使得碳市場出現一個實際的價格信號。再根據政府政策的指導和交易所的合作,以市場的價格信號來配置資源,使得企業能夠以更低的成本向低碳進行改組。
實際上,這也相當于仿效歐盟,先在一些特定行業中試點碳強度指標分配,使得企業之間產生自由交易的可能性。與國內目前仍然通過行政區域來分配碳強度指標導致市場的分割有很大區別。
這其實是一條既區別歐盟總量絕對控制模式,又區別美國自愿市場模式的第三條“中國特色”之路,即“總量相對控制”。天津排放權交易所副總經理穆玲玲曾如此形容。
不過,如何實施“總量相對控制”,將碳強度指標與落實到每個行業、企業的量化指標進行“無縫對接”,仍然充滿了難題。比如碳的盤查和測算、登記,各個企業合理的指標設定以及各種體制設計,都還面臨著從無到有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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