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要求所有區域都去增加GDP
南方日報:主體功能區規劃將國土空間劃分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發展和禁止開發四類主體功能區。有些被列為限制開發的區域擔憂,今后差距會不會越來越大?
楊偉民:這與我們對地區發展差距的理解有一定關系。我們總是認為區域不協調是地區間GDP差距太大。比如西藏與廣東的GDP差距有90多倍,你讓西藏的GDP趕上廣東,這怎么可能?就算是把生態環境破壞了,也不可能趕上。
推進主體功能區的本義,就是今后不能再不加區別地要求所有區域都去增加GDP,而是對不同區域的主體功能進行劃分。按照開發方式,可分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類,按照開發內容,可分為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三類。
對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的居民,要實現與城市化地區居民同樣的生活水平,需“三管齊下”:一是增加農產品和生態產品的數量,就是“擴大分子”;二是減少當地的人口,鼓勵人口逐步、有序、適度轉移到就業崗位多的城市化地區,即“縮小分母”;三是國家要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等方式,加強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人民生活條件的同質化。
南方日報:那么我們應該樹立什么樣的發展理念?
楊偉民:區域協調發展的全面含義,應該包含幾個方面:一是各地區人民的生活水平大體相當,二是人口分布與經濟布局大體均衡,三是人口和經濟的分布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協調,四是國土空間的結構清晰高效。
不同主體功能區,發展的內涵和主體內容是不一樣的。具體來講:城市化地區的發展是增強經濟實力,說白了就是要增加GDP和集聚人口;農產品主產區的發展就是增強糧食等農產品的生產能力和產量;而重點生態功能區的發展就是以提供生態產品為主。
限制開發不是限制社會發展
南方日報:主體功能區的提出是我國空間發展戰略上的重大突破和創新,如何理解不同主體功能區的定位?
楊偉民:功能區在國外早就有,主體功能區的構想是結合我國國情的創造,其中也吸收了發達國家空間開發的一些理念。但區分主體功能進行開發的理念是我國的獨創,即使在發達國家,也是很前衛的。
但要注意,區分主體功能進行開發并不是完全摒棄其他輔助或次要功能。“主體”兩個字,主要是指一個地區承擔的主要功能,或者是發展經濟,或者是發展農業,或者是保護環境。之所以標明“主體”,是因為在一個空間范圍較大的區域內,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功能。以提供工業品和服務產品為主體功能的城市化地區,也必須保留一定面積的農田和綠色生態空間;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也必須提供服務產品,也可以提供一些不違背主體功能且資源環境可承載的工業品。比如珠三角地區,主體功能是提供工業品和服務產品,集聚人口,但是在區域內仍然要有必要的農田、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水源涵養地等等。
參與互動(0) | 【編輯:王曄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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