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粥”根在帶薪休假落實難?
專家稱“全國人民同時放假”弊端難以避免,落實帶薪休假是改革方向
自2008年起,我國開始施行帶薪休假制度。然而,能享受帶薪休假的職工,大多集中在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而大量勞動密集型企業、個體私企的員工,因無法享受帶薪休假,外出旅游計劃不得不集中安排在小長假或“黃金周”。新華社刊文指出,只有推動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才能有效避免節假日旅游“井噴”現象。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則認為,黃金周的弊端是與生俱來的,黃金周和帶薪假不可能長期并存。
享受著帶薪年假仍在黃金周出游
“家人都沒休假,一人怎么玩”
柳提是位上海網友,她告訴記者,“自己一個人旅行,選帶薪假,和家人一起出游,選黃金周,因為孩子平時上學。”她表示趁孩子的暑假出游也很好,但同事都想在七八月休假,并不都能獲準。“老板對年假一次最多批兩三天,基本上也很難去遠處玩。”
剛工作一年的王小姐與柳提有相似觀點,她每年有5天的帶薪假。“我贊成帶薪休假,黃金周出游也是不得已,因為家人也都在這個時間才能休息、出游。”如果不能和家人一起,她覺得休假也沒意義了。
帶薪休假難以實現黃金周成唯一指望
“工作一年多,沒休過年假”
小程在南京一家公司從事軟件開發工作,工作一年多了,但他還從沒休過帶薪假。“我們也有帶薪假,一年好像5天吧,但工作太忙了,沒時間休啊!”小程說如果申請休假的話,領導也會準許,但因為程序開發的工作比較忙,一個項目往往要持續半年,休假成了奢望。“黃金周基本算強制休假,只有這時候才能安排自己的出行或者其他活動。”
全球帶薪休假排名中國以21天墊底
上班族質疑:有這么長嗎?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發布的一份各國“帶薪假期”時間長短的排行榜顯示,巴西和立陶宛以41天位居榜首,中國以21天排名最后一位。不少國內上班族看后表示,別說21天,連這一半的帶薪假期都沒有。
CNN的榜單以上述國家和地區“一周工作5天、并有10年工齡”的企業員工為樣本。其“帶薪假期”總時長由最低帶薪年假以及國家法定帶薪假日兩個部分組成。排名榜首的巴西和立陶宛的“帶薪假期”總時長為41天,其中,巴西的最低帶薪年假為30天,國家法定帶薪假日為11天,而立陶宛的最低帶薪年假為28天,國家法定帶薪假日為13天。美國最低帶薪年假為15天,國家法定帶薪假日10天,全年總計25天。新加坡也為全年25天。而中國是上榜國家中“帶薪假期”時長最短的,每年最低帶薪年假為10天,國家法定帶薪假日11天,全年總計21天。
即使排名墊底,國內上班族仍在微博上提出質疑:21天?假期有那么多嗎?有不少人計算:除去黃金周和小長假的周末,實際上只有5天和1天,那么春節5天,元旦、五一、端午、清明、中秋各1天,國慶5天,就算把婦女節、兒童節那一天算進去一共只有17天。但實際上連這法定17天很多單位也保障不了,更別說10天的帶薪年假。網友商沃沃表示:敢問國內30歲以下的職工有幾個休過10天年假?央視的主持人張泉靈在微博寫到的“如果再告訴你巴西休假的那30天,老板需要支付1.33倍的工資呢?理由是這一個月他帶家人度假,花費較大。”更是讓許多國內上班族感嘆不已。
帶薪休假執行陷入“怪圈”
員工“忍氣吞聲”企業“故作不知”帶薪休假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我國自2008年起施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然而,相關的調查顯示,只有不足三成“上班族”可享受到這一待遇,超過四成人對自己休假狀況感到不滿或無奈,由此引發有關延長春節假期、增加法定假日的呼聲逐漸增多。
記者采訪勞動部門、普通勞動者發現,帶薪休假存在“旱澇不均”的現象:
——— 規模小的企業差于規模大的企業,民企差于國企、外企、機關單位。大企業守法意識更強,同時抵御成本增加的能力更強。甄先生是廣東一家電器廠的廠長,他坦言,這家只有十幾個工人的小工廠根本不存在帶薪休假。“這個行業競爭激烈,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都比著休假,廠子咋辦?”
——— 專業性強、資源緊張的行業帶薪休假狀況較差。江西某銀行信貸部主管陳朝輝感嘆“有錢無閑”,“銀行貸款業務壓力大,加班加點是家常便飯。崗位一個蘿卜一個坑,一人休假整個團隊進度都要被打亂。再說了,領導都為了業績‘連軸轉’,誰去當‘出頭鳥’”?
——— 體力勞動行業比腦力勞動行業帶薪休假機會更少。由于勞動力過剩,勞資雙方都有不休假的需求。北京一家物業公司保潔員龐女士幾乎不知道還有帶薪休假這個說法,公司更是從未提及此事。一次父親重病,她打算請假,經理告訴她走人可以,回來不能保證崗位還在,最終差點“抱憾終身”。
一邊是帶薪休假立法,一邊是企業執行難;一邊是有法可依,一邊是投訴率低……帶薪休假寫入勞動法多年來,仿佛一直徘徊于“怪圈”當中。
———“大家都明白地球離了誰都轉,偏偏是自己離不開這個飯碗。”楊春暉的話一語中的。一些員工出于對自身經濟利益和工作環境的考慮,擔心休假影響到自己的業績、升遷等,因而“主觀上”對帶薪休假態度不明朗,屬于“自我默認型”。
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楊乃超律師認為,我國勞動力結構性過剩,就業難在一些行業比較突出,由此造成勞資雙方地位不平等,一些勞動者寧愿放棄休假也不愿丟掉工作。
———“只聽到職工感慨帶薪休假落實難,十幾天的假期打了水漂,很少聽說哪家公司主動給未休假員工補貼的,更沒聽過違法受罰的,可見其違法成本很低。”北京市一家外企的員工陳欣桐說。
針對此種情況,戴登凱說,雖然表面上員工對此“忍氣吞聲”,一些雇主趁機“裝糊涂”,但雇主一定不要抱有僥幸心理,一些準備離職或是已經離職的員工反而是討要年休假補償的“主力”。南京市勞動監察支隊統計顯示,涉及帶薪休假的投訴案例中,70%以上屬“事后追討”。
———“維權的渠道并不順暢,搞不好維權不成失了飯碗。”采訪中一些職工如是說。
短評
用黃金周“打底”推動帶薪休假
黃金周和帶薪休假,是否確實是“互相替代”的關系呢?確實未必。勞動法學專家、中國人民大學勞動關系研究所副所長彭光華教授曾經做過這樣一個計算:現在全年有5個3天的小長假,還有兩個七天長假,加上雙休日,全年的假日時間達115天。如果再加上2008年開始的帶薪年休假,假日將達120天以上。按照這個數據,一年中勞動者約1/3的時間是假期,這個水平已經接近發達國家。
但是我們任何時候都不能從最理想的角度來看現實問題。我們看到,帶薪休假還存在若干的現實問題:一是很多人反映的帶薪年休假不給力,對很多勞動者等于“畫了一個餅”;二是即使有了帶薪假,但舉家出游的條件是家里人的帶薪假全部集中在一起,這種“匹配”在現實中往往有點難。如果再考慮到孩子們只有寒假和暑假的話,這種匹配成功的可能性就太低了。
彭光華教授表示,十一黃金周是在國慶3天法定假日基礎上形成的,又恰逢秋季這個最適宜出游的季節,能滿足勞動者休閑的需求,不能因為黃金周出現集中出游導致堵、擠、臟、亂等等問題而因噎廢食。
筆者認為,應該在保留黃金周的基礎上,出臺強制實施帶薪年休假的措施。打了黃金周這個“底”,再逐步尋求更多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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