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陽保健品”違法添加處方藥 四川綿陽警方抓獲26人
168元錢一盒的保健品,宣稱具有壯陽固腎、強肝解毒等養生奇效。實際上,這是一款被違法添加處方藥“他達那非”的問題保健品。
3月15日前夕,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四川省綿陽市公安局獲悉,近期,綿陽市公安局民警經過數月調查,成功偵破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目前,共計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26人,搗毀生產黑窩點4處、生產流水線6條、倉庫6處、銷售窩點12處,扣押含有“他達那非”(用于治療男性性功能障礙,erectile dysfunction,ED)藥物成分的牡蠣肽壓片糖果149000余盒,案件涉案資金高達3.2億元人民幣。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神奇食品”背后的秘密
2021年7月25日,綿陽市公安局接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移交的一條重要線索:一群人在綿陽市仙海風景區一家商務酒店開展“家庭和諧、財富論壇”活動,其內容是推銷“錦閣牡蠣肽”保健食品。正當這伙人大肆吹噓該產品的神奇功效時,被執法人員當場查獲。
經過相關部門多次檢驗,這種壓片糖果類的產品里竟然含有國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他達那非”藥物成分。
綿陽市公安局根據線索迅速開展深入調查,一條涉及全國多地的犯罪鏈條逐漸浮出了水面。
調查過程中,一名1984年7月出生的黃姓男子進入了警方視線。2019年1月,黃某以父親的名義在外省注冊了倍某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倍某堂公司),自任執行董事長。他組織人員多次在四川、貴州等地以發展代理的銷售模式,宣傳推介其公司含有“他達那非”成分的“錦閣牡蠣肽”產品,聲稱這種產品具有壯陽固腎、強肝解毒等養生奇效,以168元一盒的價格引誘群眾特別是中老年人購買。
“他達那非”是一種處方藥,食用不當會給身體健康造成危害,為國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藥物。黃某等人的行為極有可能涉嫌犯罪,其在斂財過程中“產、宣、銷”鏈條非常完整。
綿陽市公安局隨即成立了以市局食藥環偵支隊、經開區分局為主力軍的專案組,開展全方位立體偵查。
針對該案涉案地區廣泛、犯罪鏈條多元的特點,專案組同步派出多個偵查小組,輾轉四川、廣東、廣西、海南、河南、湖南等地開展工作,在倍某堂公司在外省租用的發貨倉庫里,現場查獲了大量未銷售的“牡蠣肽”壓片糖果食品,及時調取入庫數據和銷售數據,固定了犯罪證據。專案組民警在工作中,還獲取了為黃某提供產品的上家馬某,以及韋某皓、韋某領兄弟等人的重要信息。
涉案金額高達3.2億
為全鏈條打掉黑色產業鏈,辦案民警順藤摸瓜找到了黃某的上家馬某、韋某皓、韋某領隱藏在外省的兩處黑窩點,查獲了大量已銷售給黃某的“牡蠣肽”壓片糖果食品,扣押生產機器設備10臺。在現場,專案組民警對機器設備殘留物立即提取樣本送檢,發現樣本均含有“他達那非”。經過偵查,專案組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犯罪事實。
2021年8至9月,綿陽市公安局組織100余名警力,分為9個抓捕小組,在全國多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開展了跨區域收網行動,從生產源頭、制假包裝、終端銷售等多個層級開展“全鏈條、全環節、全要素、全網絡”打擊,一舉抓獲犯罪嫌疑人26人,繳獲大量含“他達那非”成分的“錦閣牡蠣肽”產品、生產設備和涉案資金。
經公安機關審訊,2019年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黃某利用注冊的倍某堂公司,伙同公司股東兼財務人員田某等人,在明知對方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資質的情況下,委托上家馬某為其公司生產含“他達拉非”成分的“錦閣牡蠣肽”壓片糖果。
馬某隨即又聯系到青年男子韋某皓、韋某領兄弟在黑加工窩點,將“他達拉非”添加到牡蠣肽糖果產品中,按照每粒糖果1.7-2.5元不等的價格,以快遞運輸方式銷售給自己。馬某則在印刷的包裝盒上假用某科技有限公司食品生產資質,并冒用了某明星肖像,完成包裝后再以每粒糖果3.5元的價格銷售給黃某的倍某堂公司。
黃某以其妻子注冊的貿易公司名義,在微信上申請注冊公眾號,成立倍某堂網上商城,按照每盒(4粒壓片糖果)168元的價格銷售“錦閣牡蠣肽”產品,賺取暴利。
為了擴大銷售量,他們還制定了“微商”傳銷模式,發展4個層級的代理商,繳納2980元為區代,繳納19800元為市代,繳納6萬元為省代,繳納30萬元就可以成為總代,不同級別代理商可以繼續發展客戶銷售,并從中享受現金分紅和產品打折,一張銷售黑網快速在全國多地展開。
黃某、馬某、韋某皓等人相互勾結,形成“產、宣、銷”有毒有害食品的完整鏈條瘋狂斂財,涉案金額高達3.2億元。
中老年人是易上當群體
據黃某等人交代,“有毒糖果”生產出來后,在銷售過程中采取傳銷模式,網上網下開展非法活動,網下主要是通過租用各地的酒店會議場所組織推銷會,針對的是容易上當受騙的中老年人員群體進行“洗腦”,不停宣傳產品的“神奇功效”,引誘他們購買。
據專案組負責人谷方喜介紹,“他達拉非”是一種處方藥,主要治療男性性功能障礙,用于男性特定人群,在使用上有很多禁忌,是國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化學原料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之相關規定,添加“他達那非”的食品被認定為有毒有害食品。黃某等人在利益驅使下鋌而走險,生產、銷售含“他達那非”成分的食品,這些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也涉嫌觸犯我國《刑法》。
谷方喜說,食用了含“他達拉非”成分的食品不但起不到強生健體的效果,反而易出現頭痛、皮癢、頭暈、腳痛等不良癥狀,危害身體健康。廣大群眾遇到這種號稱有神奇功能的可疑食品、保健品,可主動向執法機關舉報,鏟除這些有毒有害的食品,共同保護舌尖上的安全。
目前,黃某、田某、馬某、韋某領、韋某皓等人,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經檢察機關批準已被執行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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