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中德氣候合作可選擇四大優先領域
中新網北京4月3日電 (記者 龐無忌)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咨詢研究院副院長王毅近日在由中國新聞網主辦,德國聯邦經濟發展與外貿聯合會協辦的“東西問·中德氣候對話”上建議,中德氣候合作可以更多選擇一些優先領域,包括綠氫、循環經濟等。
王毅指出,盡管面臨疫情和日益復雜的地緣政治環境等挑戰,中德雙方依然需要進一步加大合作。氣候問題是超越國家、超越意識形態的全球性挑戰,可以淡化在價值觀方面的沖突,更多地促進務實合作和行動的開展。
作為雙方合作的見證者和親身參與者,王毅表示,中德的環境和氣候合作已有很長歷史。環境合作可以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在2008年之后,中德氣候合作也迅速增加。
未來,王毅認為,中德氣候合作可以更多選擇一些優先領域:
一是在氫能方面的合作。中國的氫能發展很快,西北地區已用太陽能生產綠氫。氫能有不同的應用場景,如:驅動燃料電池的重型卡車,或用氫能生產更多化工原料。不同場景下,要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這需要中國跟德國之間開展合作。德國在這方面的能源轉型上有很好的經驗,中國也在可再生能源的設備制造以及大規模應用降低成本方面,有很好的經驗。
二是在擺脫化石能源依賴方面的合作。未來中國要“退煤”,德國、歐盟要“退天然氣”等,其實這是同樣的問題,如何更好地采取措施,需要雙方做更多合作。
三是在循環經濟發展方面的合作。德國跟中國在上世紀90年代開始就在這個領域有合作。未來,循環經濟合作如何過渡到雙碳目標之下,廢舊的、淘汰的設備怎么回收等方面也可以開展合作。
四是在氣候立法、政策等其他領域的合作。德國在氣候立法、政策方面有很多很好的經驗,比如有《氣候保護法》。中國全國人大也在考慮下一步怎么樣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方面,構建一個更好的法律體系。
此外,王毅表示,中德也需要消除合作當中的一些障礙或挑戰。歐盟計劃推出的碳邊界調整機制(CBAM),以及一些新標準等,但其中需要看到中國跟德國以及其他發達國家還有一些差距,希望基于中歐環境和氣候聯合公報、中德合作行動綱要和政府聯合聲明來促使氣候合作更加務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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