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數字中國建設峰會:從數據治理到數字治理
中新網福州7月25日電 (鄭江洛)“數字化背景下,全球的數字化貿易快速增長,跨境電商、供應鏈數字化等外貿新模式新業態發展迅猛,數字平臺成為跨境貿易重要載體。”中國科學院院士梅宏如是說。
在近日于福州舉行的第五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數字福建分論壇上,梅宏暢談了“從數據治理到數字治理的若干認識和思考”。他強調,時代呼喚數字治理,數據治理體系建設應該先行。
梅宏表示,數字經濟時代正在開啟,它是以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產業為依托,繼在農業經濟、工業經濟之后的一種新型經濟形態。其中,數據是重要的生產要素。
梅宏說,當前各業態都圍繞信息化主線深度協作、融合,完成自身轉型、提升變革,并催生很多新的業態,也使一些傳統業態走向消亡。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所帶來的新一輪工業革命和社會經濟“革命”,在廣度、深度和速度上都將是空前的,也會是遠遠超出我們從工業社會獲得的常識和認知、遠遠超出我們的預期。
在梅宏看來,同時還要看到現行治理體系面臨諸多挑戰,如互聯網公司壟斷監管問題、金融數字業務的監管問題、網絡輿情監管與引導問題、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問題等。國際組織也高度關注數字治理。
如何理解數字治理?梅宏認為,涉及到政府、企業、公民及其他多個主體,也涉及到多個領域,如經濟、文化、科技等等。一方面,是數字化的治理,即以數字化轉型為背景,采取有效戰略和管理措施保證數字化轉型的實施效果和價值最大化。
另一方面,是治理的數字化,利用平臺、工具等對組織以及組織內資源、數據、技術、流程等相關治理領域提供數字化技術支撐。各國高度重視數據治理,圍繞數據治理,基于不同關注點,推動了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等制定與發布。“數據治理也成為學界研究熱點和大數據技術產業發展熱點。”
梅宏指出,治理面臨著很多問題,系統化的數據治理框架尚未形成,開放共享、安全與隱私保護、質量評估、價值預測等關鍵技術遠未成熟。如何構建聯動的治理技術體系、如何建立良好的數據共享開放環境、如何建立有效的數據管理體制機制和層級化的數據安全隱私與保護屏障,以及如何建立體系化系統標準規范等,值得探討。
為此,梅宏提出了一個數據治理體系架構,也被稱為“四三四”模型。前一個“四”指的是治理的“四”個內容,即確立數據的資產地位、建立相關管理體制機制、促進共享和開放與保護隱私安全。“三”指的是三個層次,即組織層次、行業層次和國家層次。后一個“四”指的是工具手段,包括制度法規、標準規范、應用實踐和支撐技術。“頂層設計很重要,但是留足創新空間更重要。”(完)
- 專題:第五屆數字中國建設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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