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出臺 穩步擴大標準制度型開放
中新網北京4月21日電(記者 左雨晴) 21日,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為進一步規范采用國際標準工作,穩步擴大標準制度型開放,加快推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日前,市場監管總局修訂出臺《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采標國家標準,即采用國際標準并將其內容轉化為我國國家標準。
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副司長王火旺21日在專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本次新修訂的《辦法》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內容:一是明確了采用國際標準的范圍和采標主體的范圍;二是明確了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職責;三是明確了采用國際標準的原則和要求;四是明確了采用國際標準工作的全過程管理的制度要求。

近年來,國際形勢日趨復雜,國際國外對我國采用國際標準工作的關注度顯著提高,國際知識產權保護態勢不斷增強,國際標準范疇不斷變化,ISO、IEC等國際標準組織對其成員國采用國際標準要求更加嚴格。
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創新司司長肖寒指出,作為WTO以及ISO、IEC和ITU的成員,我國需要根據新形勢不斷加強與國際通行經貿規則對接、履行國際義務,彰顯中國的責任擔當。
例如,新修訂的《采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在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對采標國家標準的立項評估、報批審核、標準文本公開等方面明確了遵守國際標準組織版權政策的要求。
此外,對于部分行業領域來說,存在三大國際標準組織未制定相關標準或制定發布的標準與我國國情不適用,而其他國際國外組織制定發布的標準更符合我國實際需求的情況。考慮到不同國際國外組織的版權政策中通常會規定采用政策及規則,而對于我國是否可以采用以及如何采用的規定不盡相同,因此,《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采用其他國際國外組織制定發布的標準制定國家標準時,應當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相關要求,同時也應遵守相應組織的版權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訂的《辦法》提出,要為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消費者組織、公共利益方等相關方參與制定和實施采標國家標準創造有利條件。
對此,肖寒指出,企業參與制定和實施采標國家標準,對于企業發展具有積極作用。
“實施應用采標國家標準是企業開展海外業務的‘通行證’。”他表示,國際貿易活動中的買賣雙方常常在合同中約定產品或服務的質量標準,將國際標準作為評估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的重要依據。我國企業按照采標國家標準開展產品的設計、制造和檢驗,以及按照采標國家標準開展服務的接待與受理、質量控制與評價等各環節。
例如企業設計產品時,需要依托產品標準明確設計規范等要求,確認原材料、零部件、接口或分類的相關標準是否滿足設計規范。又如,在生產完成后,產品出廠或交付之前,企業還需要依據試驗方法標準開展產品技術指標的檢驗。
同時,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企業尤其是大量的中小微企業,實施應用采標國家標準較之于自主研發標準更具經濟性和有效性,是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重要方法,能使技術水平快速提升,追趕并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生產者、經營者等相關方參與采標工作的基本原則是自愿原則,各級標準化主管部門在政策、經費、人才等方面予以支持。”肖寒強調,讓企業參與制定和實施采標國家標準,不存在給企業增加負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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