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股份的行為,促進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中國證監會昨日發布《關于修改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的決定》(征求意見稿)。而在日前,圍繞市場各方關注的股市運行情況、大小非減持、改善市場供求關系、上市公司增持回購以及打擊證券違法違規行為等熱點問題,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可見,證監會的一系列維穩政策,將會對市場產生積極影響。
證監會將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股份的行為
中國證監會17日發布了《關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辦法》)第六十三條第二款有關豁免程序規定做出了調整,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增持股份的行為。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主要集中于兩個方面,第一,對于根據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在一個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個月內增加其在該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不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俗稱自由增持)”規定提出豁免申請的,由事前申請調整為事后申請。根據該條第一款其他規定情形提出豁免申請的,程序不變。第二,根據監管實踐需要,相應將中國證監會對以簡易程序申請豁免事項的處理期限由5個工作日調整為10個工作日。
他指出,對于存在違反規定的違規增持行為,證監會將依法做出不予豁免的決定,責令申請人履行相應法定義務,并依照有關規定對違規行為予以查處。
證監會表示將完善上市公司回購和分紅制度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15日表示,將簡化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審批程序,并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分紅制度。
這位發言人說,根據增持和回購在實施和操作中遇到的問題,結合市場各方面反映,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證監會將對《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有關股份增持的規定進行程序性調整,并在《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基礎上完善回購制度,以增加控股股東增持股份的靈活性,簡化回購的審批程序。
關于上市公司分紅問題,發言人表示,下一步,證監會擬從制度著手,進一步完善分紅制度,逐步引導上市公司在公司章程或年報中明確分紅政策;進一步嚴格上市公司分紅作為再融資的前提條件;協調推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進一步發揮現金分紅的表率作用等。
中國證監會稱慎發大盤股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15日下午就大盤股IPO是否重新開閘,如何控制大盤股發行、再融資節奏答記者問時稱,監管部門將綜合考慮市場意見,對大盤股發行采取了更加謹慎的態度,注重發行節奏,將繼續改善市場供求,并將采取措施推進上市公司回購、分紅。
證監會表示,近期中國南車IPO(首發上市募資)被市場解讀為大盤股發行重新開閘,事實上今年以來,監管層針對市場新情況,綜合考慮各方意見,對大盤股發行采取了更加謹慎的態度,注重發行節奏。同時由于市場調整,不少發行企業、承銷機構和詢價對象在發行定價上亦更加謹慎。
證監會表示將增加資本市場長期穩定的資金供給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15日表示,將進一步推動改善投資者結構,增加資本市場長期穩定的資金供給。
這位發言人表示,證監會將堅定不移地支持機構投資者隊伍發展壯大,進一步推動改善投資者結構,穩步擴大公募基金規模,積極推動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和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涉外投資業務,繼續加大對固定收益類和低風險類產品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保險資金、社保基金、企業年金、信托計劃等投資股市的比例,推動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入市,增加資本市場長期穩定的資金供給。
發言人說,最近幾年,圍繞大力發展證券投資基金,支持保險資金、社;、企業補充養老基金、商業保險等長期資金以多種方式投資資本市場,各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機構投資者規模持續增長,多元化的機構投資者發展格局逐步形成,機構投資者已成為促進市場穩定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
中國證監會回應股市重挫 監控“大小非”再出三招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15日下午就中國股市熱點問題答記者問,表示“高度關注市場波動”,將著力改善市場供求。對市場擔憂的“大小非”減持,證監會稱,還將出臺完善大宗交易系統、開發可交換債券、建立國有股東轉讓實時監控系統等三大措施。
“大小非”減持問題困擾市場多時,就近期將如何監控“大小非”減持的問題,這位發言人說,在全流通情況下,如何規范大宗股份轉讓是市場監管的新問題,下一步還將出臺三大項措施:
其一,進一步完善大宗交易機制。研究通過券商中介達成交易,引入二次發售機制,完善大宗股份減持的市場約束、減震和信息披露制度。
其二,開發可交換債券等市場流動性管理工具,逐步完善市場內在穩定機制。
其三,將與國資委協調,對國有股份轉讓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實時監測系統,目前國資委正著手對國有股東及其股份進行申報、核實、確定,中登公司亦正進行相應技術準備。他表示該監測系統建成后,可監控國有股東的開戶、過戶、交易情況,以便相關部門監控國有股東轉讓。
證監會明確下一步稽查工作重點
一是嚴肅查處內幕交易案件,特別是利用并購重組信息進行內幕交易和利益輸送的行為。
二是堅決打擊利用信息優勢影響股價操縱市場,編造、散布各種虛假不實信息影響投資行為,破壞市場秩序的活動。
三是重點查處和打擊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以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和違規減持等背信行為。
四是進一步加大對利用網絡開展非法證券咨詢和非法委托理財活動的查處力度。
證監會:防范重組注資資產評估不實
證監會于今年4月與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資產評估機構有關管理問題的通知》,對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資產評估機構提出了更加嚴格的管理要求,并積極推動行業自律部門完善執業準則,保障資產評估機構獨立性。近期,又制定頒布了《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加強對獨立財務顧問的監管,督促其切實對重組相關事項進行核查,發揮市場自律的作用。
證監會還采取實地核查和對資產評估機構加強現場檢查等方式,督促資產評估機構提高執業質量,切實防范資產評估不實等問題,保護上市公司及投資者的利益。此外,我會將進一步加強資產評估業務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依法查處資產評估機構和資產評估師的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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