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日報》昨日發表對發改委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李琨的訪談中,李琨要求對“大小非”開征暴利稅,并建議將“大小非”所持股份與二級市場投資者所持股份區分為兩類性質不同的股票——控股股權和普通股權并分離交易平臺。證監會有關人士昨日表示對“大小非”的政策將堅持原有施政態度,不會因此改變。
“大小非”是否股市下跌的重要原因?李琨認為,以“大小非”為主體的凈賣出力量遠遠大于以基金為主體的買入力量,這是股指之所以持續調整的一個重要原因。上述證監會人士認為,股市下跌的主要原因在于國內外經濟放緩、油糧價格上漲、次貸危機等因素,“大小非”不是股市調整的主因。從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提供的公開數據來看,“大小非”解禁后減持數量并非占股市交易主力。
是否需要對“大小非”減持行為開征暴利稅?李琨的觀點很明確,因為“大小非”獲得成本低,只有純收益而無風險,所以必須開征暴利稅。他還表示,“大小非”所持股權,是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資源配置的結果,沒有經過市場交易環節。這種情況與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通過競爭獲得原始股溢價權有著本質的不同,理論上并不具有在二級市場上進一步獲得股票溢價所得的權利。
證監會上述人士表示,沒必要對“大小非”開征暴利稅,如果要開征,那么應當平等地對所有證券投資所得都要征稅。“大小非”持有股權時間長,也承擔了企業能否上市、能否盈利的風險,和其他流通股一樣是平等的,而且國有大股東和其他類別的大股東都向流通股股東支付了對價。
李琨認為,即使經歷股改,“大小非”和流通股仍舊是不同股不同權,在此基礎上,他建議把A股的股份重新分為兩類,提出要區分股票性質,明確地為兩類股票“正名”。即,將“大小非”所持股份與二級市場投資者所持股份區分為兩類性質不同的股票,前者根據其實際情況可考慮界定為控股股權,后者為普通股權。他要求分離大宗交易平臺,“大小非”不能無條件進入流通股市場。
證監會的態度是,堅決反對已經解決了的股權分置問題,再搞出兩個分裂的市場,再重新進行“二次股改”,這等于顛覆股改成果。陸媛(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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